索引号: 00250238/2023-149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湖委〔2023〕63号 公开日期: 2023-11-17
发布单位: 湖镇镇 有效性: 有效

湖镇镇关于印发《湖镇镇白鸽计划——人才服务保障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17:37 浏览次数:

各模块、办公室(中心)、行政村、企业:

为进一步深挖湖镇镇发展潜力,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龙游县域副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根据市县人才政策实施意见,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制《定湖镇镇白鸽计划——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湖镇镇白鸽计划——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挖湖镇镇发展潜力,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龙游县域副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根据市县人才政策实施意见,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报对象

(一)在湖镇镇从事工业强镇、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化创意、运动健康、旅游研学、教育医疗等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产业的个人、团队、公司。

(二)来湖镇镇开展工业强镇、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化创意、运动健康、旅游研学、教育医疗等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产业调研课题的高校学生团队。

二、扶持政策

(一)住房保障

1.租房补助。对新引进来湖镇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及相应层次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在本镇无自有房产,且未租住企业宿舍或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的,按每月 600 元给予一定时间的租房补助。(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 24 个月租房补助。(2)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 12 个月租房补助。引进人才在享受租房补助期间在湖镇购房的,自购房备案次年起停止享受租房补助。

2.安居补助。鼓励各类人才在湖镇购房置业,对全职引进来湖镇与镇内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工作满一年或自主创业满一年的企业人才,五年内首次购买湖镇镇辖区范围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和人才公寓团购优惠。(1)一次性购房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生、大专生分别给予一次性 50000 元、30000 元、20000 元的购房补助。(2)人才公寓团购优惠。对新引进来湖镇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及相应层次人才,5人及以上集体购买湖镇镇辖区人才公寓的,享受每人 30000 元团购优惠,每人限购一套人才公寓。所购房产自网签之日起 5 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需上市交易的需提前向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申请备案,并全额退回相应安居补助。

(二)创业扶持

1.创业场租补助。鼓励新引进在湖镇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才入驻镇辖区孵化基地等办公场所,经认定,每年给予企业场地租金 50%的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000 元。

2.创业贷款贴息。对新引进在湖镇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才给予最高 500000 元贷款贴息补助,每人累计享受贴息补助不超过 20000 元。

(三)引进奖励

1.对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及大专毕业生,在湖镇镇工作满 2 年且仍在职的,分别给予每人 20000 元、15000 元、10000 元一次性就业奖励。

2.鼓励大学生来湖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湖镇镇政府或行政村见习实习且表现优秀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四)培养支持

1、新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龙游县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20000 元、10000 元、10000 元奖励。

2、新取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 5000 元、10000 元、20000 元奖励;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0 元、3000 元奖励。

三、认定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对象先向所在企业提交申请,再由企业统一向湖镇对应科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二)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示并组织项目评审及出具评审结果。

(三)申报对象凭评审结果申报相关补贴。

四、有关要求

1、组织保障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政策申领的具体经办流程、实施细则、细化服务内容等,并落实专人加强同各类人才的对接联系,帮助解决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缺资料。各村社和职能科室要积极配合,支持保障人才政策的落实。

2、政策执行到位。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人才申报认定的有关要求,严把资料申报、公示公开、审核认定三个重点环节,让政策执行的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形不变样。参与人才审核认定的科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审核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政策执行规范到位。

3、经费保障到位。将人才工作经费放到湖镇镇美丽城镇建设经费中统一考虑,采取政府财政列支为主的保障方式。具体由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确保人才活动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切实为人才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对上述符合且已享受上级人才政策的,可依照本办法叠加享受镇级政策。本办法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实行,试行期一年,由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关于印发《湖镇镇白鸽计划-----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pdf

附件1关于申报住房保障补助政策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关于申报创业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3关于申报人才引进及培养奖励的实施细则.pdf

信息来源: 湖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