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238/2023-149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17
发布单位: 湖镇镇 有效性:

【文字】湖镇镇关于印发《湖镇镇白鸽计划-----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7 17:4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挖湖镇镇发展潜力,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水平、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龙游县域副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必要性说明

本《办法》出台,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产业人才集聚,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政策依据

衢州市《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三个配套实施办法、龙游县《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加快龙游建设新时代浙西新明珠的意见》二十三个配套实施办法、龙游县《关于申报2022年度人才津贴(补助、补贴)及奖励的通知》、《龙游县服务高层次人才“暖心留才”十条意见(试行)》、龙游县《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打造青年发展型明珠城市的八条措施》等政策规定,结合湖镇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三、人才服务保障政策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住房保障政策申报

1.租房补助:2023年12月31日之后,全职首次新引进来湖镇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及相应层次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在本镇无自有房产,且未租住企业宿舍或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的,按当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给予一定时间的租房补助。

2.安居补助:2023年12月31日之后,全职首次引进来湖镇与镇内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工作满一年或自主创业满一年的企业人才,五年内首次购买湖镇镇辖区范围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和人才公寓团购优惠。

(二)创业扶持补助政策申报

1.创业场租补助:2023年12月31日之后,首次新引进在湖镇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才入驻镇辖区孵化基地等办公场所,经认定,每年给予企业场地租金50%的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万元。

2.创业贷款贴息:2023年12月31日之后,首次新引进在湖镇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才给予创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且用途是经营性的;贷款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不足50万元的按实际发放的贷款额计算,可享受贷款贴息时间累计不超过12个月,且每人累计享受贴息补助不超过2万元。

(三)人才引进及培养奖励申报

1.人才引进奖励:(1)2023年12月31日之后,对全职首次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湖镇镇工作满2年且思想稳定的,分别给予每人20000元、15000元、8000元、5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

(2)鼓励大学生来湖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湖镇镇政府或行政村见习实习且表现优秀的,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实践期间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培养支持:(1)2023年12月31日之后新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龙游县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1万元奖励。(2)2023年12月31日之后新取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0元、10000元、20000元奖励;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3000元奖励。

四、人才服务保障政策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提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需申报政策填写对应的申请表,并提交到对应的负责科室。

2.资格审核。由负责科室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报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龙游通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经费发放。根据湖镇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按实际发生额由镇财政办将分类经费拨付到位。

解读单位:湖镇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沈海芸(湖镇镇组织委员)

联系电话:0570-7061836

信息来源: 湖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