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峰
龙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市场建设与监管、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打击走私、“五水共治”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管局、治水办。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民主党派。
林峰,1982年10月出生,2004年6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入党,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省计量院科技发展部主任、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