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6-
10
1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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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信因保管不善,将浙(2017)龙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2744号证书遗失,现申请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信
2025年 6月10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
何信因保管不善,将浙(2017)龙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2744号证书遗失,现申请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信
2025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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