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4-1547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14 |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4-15473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4-09-14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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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就在于产业兴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3+X”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本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龙游县种植业特色产业发展存在产业经营规模小、精深加工程度低、效益不够明显、营销路尚未打通等诸多问题。《行动》旨在分挖掘我县特色种植产业资源与优势,按照“绿色生态、特色精品、安全道地、高效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市场化”为导向,重点突破,点面兼顾,努力解决“生产、技术、品牌、市场”瓶颈,促进龙游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行动》起草过程中,开展了实地调研,组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召开了座谈会,对外地先进地区相关产业进行了对比分析,先后书面征集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县农业农村局公平性竞争审查。2024年8月15日,经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9月9日,《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县特色种植业产业规模和精深加工水平,打造知名品牌,拓宽销售渠道,切实推动我县特色种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五、主要内容
《行动》共四项11项,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扩大规模种植、提升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名优品种规模种植,规范基地建设管理标准。
(二)培育壮大农业经济主体、拉伸农业产业发展链条。鼓励加工中心提升建设,优化产业发展服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功能农业开发。
(三)加强协同研发、强化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助推地理证明商标建设,扶持企业开展自有品牌创建,探索建设区域公共品牌。
(四)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创新销售模式。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推进落实。各部门将严格按照《行动》明确自身职责分工,履行好对各产业主体的引导支持责任以及对特色种植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行动》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明确原则。各部门应当仔细核实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实行项目立项和财政补助信息共享核对制度,杜绝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虚假申报等情况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公平、公正、合规使用。
(三)推广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本政策,特别针对内容涉及主体,应当帮助主体正确理解政策内容,协助主体进行补贴申报,积极引导主体向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市场化。
七、注意事项
1.原有行动与本行动不一致的,以本行动为准;本行动与其他专项政策奖励补助标准不一致的,就高执行;同类型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本政策自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种植业发展中心 王俊杰
咨询电话:0570-756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