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238/2023-146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30 | |
发布单位: | 模环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0250238/2023-14606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3-06-30
- 发布单位:
模环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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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关于调整模环乡村级工程招投标限额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问:《关于调整模环乡村级工程招投标限额的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进一步完善我乡村级工程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规范招投标程序。
问:《关于调整模环乡村级工程招投标限额的通知》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龙公共资源领导小组〔2019〕1号《关于村级微型工程管理和物资、服务采购的若干规定(试行)》
问:《关于调整模环乡村级工程招投标限额的通知》的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哪些方面?
答: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大块:
一、微型工程建设
1.村集体实施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为村级微型工程,主要包括道路、绿化、装修、农村小水利等工程。
2.村级微型工程由村两委集体商议,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确定建设方式,建设方式和工程估算详细情况需在村务公开栏、“龙游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工程估算详细情况、建设方式报乡监管办审核备案。
3.各行政村单项合同估算价1万以下的项目可由各行政村村两委集体商议后直接发包。
二、村级物资、服务采购
1.同一事项支出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采购,由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
2.同一事项支出2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采购,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指定3名以上党员干部组建采购小组进行市场价格比选。比选确定后的供应商名称、商品价格及数量、规格、品牌型号等具体采购信息需在村务公开栏、“龙游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解读单位: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程晶磊(模环乡乡长)
联系电话:0570-766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