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238/2023-1460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6-30 | |
发布单位: | 龙洲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0250238/2023-14603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3-06-30
- 发布单位:
龙洲街道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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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龙洲街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问:《龙洲街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问:《龙洲街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发〔2019〕76号文件精神制定。
问:《龙洲街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答:龙洲街道辖区范围内,除“城中村”外其余14个村3288户的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问:龙洲街道农村宅基地及住房集中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流程?
答:该工作的主要流程如下:
1.调查。各行政村协助中介测绘公司开展权属调查、材料收集等工作。
2.申请。农户在村或街道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农房登记农户申请表》。
3.审查。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农户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填写申请情况,签署审查意见。
4.确认。由街道成立农房确权工作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确权登记材料进行分类审查,对上报材料中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由街道直接进行产权确认,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未处理的要先处理再确权。
5.公示、公告。在补办建房审批手续之前应当由街道对已补办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在进行产权确认之前,须对拟确权的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开方式为在街道各行政村公开栏内粘贴公告。
6.登记、发证。由街道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组织对接县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登记和发证工作。
解读单位: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周坤(龙洲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联系电话:0570-702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