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238/2023-144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4-03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3 14:51 浏览次数: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明确贷款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贷款办理程序、贷款担保及管理、财政扶持、部门职责等事项,制定《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龙游县支行联合发文。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依据是什么?

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衢政发〔2019〕5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5号)、《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杭银发〔2016〕6号)、《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浙财金〔2020〕43号)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申请二类贷款。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3人以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办企业,带动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6-9人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贴息是多少?

1、对重点人群按贷款发放实际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200BP);其他人员,在贷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0BP)。

2、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小微企业在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0BP)。

问:《龙游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3年3月30日起执行。

 

解读单位: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丁俊(县人社局党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70-7561771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