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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游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 12- 19 10: 11 浏览次数: 341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带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夯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深入学习巡察有关制度文件,把握好巡察整改各项具体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自觉对表、深刻警醒、认真剖析、全面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龙游县统计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整改落实。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统筹部署巡察整改阶段各项工作,全面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跟踪重点事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科室,以“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工作机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见行见效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统计数字腐败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4月-7月10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班子会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意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季度开展常态化学习。三是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的重要批示。分别于2023年4月5日、4月27日、4月28日等召开多次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传达省纪委通报和省统计局相关数据核查通报,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的底线意识。2023年4月28日,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廉政专题研讨1次,撰写心得体会8篇。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未落实落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月30日专题学习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11月15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别与2023年2月9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7月6日、2023年10月13日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5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切实加强统计系统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控管理,强化互联网思想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组织统计网评员及时完成推送衢州正能量任务推送。8090新时代理论工作充分融合“统计”元素,统计理论宣讲分团目前有骨干宣讲员15名,星级宣讲员2名。宣讲团成员通过下沉村(社)、企业,开展40余场次8090理论宣讲。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关于“工作谋划落实不够主动,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数字化改革项目推进滞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4月19日,根据班子分工重新调整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常态化运行。二是已完成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湖镇镇、溪口镇、小南海镇、横山镇、经济开发区等7家的“统计之家”建设任务。利用“民调在线”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征集等,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大数据支撑下精准推送调查问卷,变群众观望为群众参与,让群众呼声一键直达党委、政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应统尽统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争先意识。积极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经济工作会议精神。5月11日,专题学习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暨全省综合考核推进会、全县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5月30日,学习传达全省“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大会会议精神;6月20日专题学习二季度争先创优工作汇报会精神,使全局干部紧起来、跑起来,充分发挥智库数据作用。二是选派2名90后干部到省局服务业处、市局综合处挂职锻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组织局干部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能力提升班。三是积极开展统计业务指导服务。各专业常态化开展入企指导服务,指导报表填报,企业升规入库。上半年共新增“一套表”企业23家,其中工业2家,建筑业1家,批发业5家,零售业2家,服务业1家,房地产1家,5000万元以上项目11家。退出房地产12家,建筑业1家,服务业5家,5000万元以上项目1家,为经济增量挖潜奠定基础。四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统计指导服务。今年二季度开始委托第三方开展限额以下贸易专项调查,做好每季度上门指导服务工作,指导样本单位完成限下直报等工作,进一步夯实贸易数据。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其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计划在2023年7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2024年1月15日、2024年4月15日完成四个季度的限下贸易专项调查。

            3.关于“统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分析预警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统计服务较单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争先创优等重点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按月、按季度做好分析和研判工作。重点关注农业、工业、固投、商贸等专业经济增速、结构及趋势开展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功能,为我县经济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二是精准发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照县人民代表大会各项任务目标,对标“流动红旗”、三个一号工程评价体系,做好季度、年度任务分解,撰写上报各类综合、汇报材料10余篇。三是强化统计信息应用。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开展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生产解读,完成《龙游县第七次人口发展报告》和《龙游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年鉴》资料整理编辑,编印《统计月报》6期,《统计专刊》13期,提供两办数据信息39期。完成“数据浙江”年报、季报、月报模块内容扩充,涉及主要经济指标年度、季度、月度综报、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农业生产情、农村基本情况等内容,主要为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统计分析不够全面精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各专业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统计分析全面精准。如与农业农村局定期走访种植养殖大户,3月4日,报送的《油菜“扩面难,长势差”,需高度关注》得到县长批示。二是4-7月组织专业干部3次专题学习省局分析材料,鼓励干部多写多思考,并将材料信息撰写实绩与干部四维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今年来主要领导带队先后3次赴省局对接工作,与省局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市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多次来龙调研经济运行情况,为龙游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心的问题,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先后报送《一季度经济指标晾晒和二季度工作建议》《一季度固定资产情况分析》《龙游县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情况分析》等专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4.
关于“执法力量单薄,依法行政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法人员偏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鼓励局符合要求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今年已安排2名同志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其中1名已通过执法考试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规上企业执法覆盖面低、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利用联网直报系统、数据质量管控系统和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数据质量风险预警功能对93家单位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县局双随机检查19家,配合市局执法检查55家,立案查处1家,予以警告并罚款2500元。同时,我们对相关数据质量不高的责任单位开展数据风险警示提醒,执法覆盖面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会未按要求开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5月4日,局党组召开二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例会,会议严格按照班子集中学习、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纪检组讲话、党组书记布置工作4项议程展开,进一步规范专题会内容。并在以后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开展。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分别于2月9日,5月4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制定《统计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6大项27条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化,强化动态管理、过程监督。是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作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淬炼党性修养。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年度履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等工作。党组书记同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履职和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履职和廉政谈话,做到了履职和廉政谈话“全覆盖”。上半年已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健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始终把主体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建设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针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筑防线。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议、支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定期发送廉政案例,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政典型案例处理情况。同时及时学习传达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统计局对各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2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赴衢州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廉政教育主题活动。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支部集中学习、“统计大讲堂”,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针对近年来统计系统“数据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完成干部个人及科室的“问题清单”“落实清单”“责任清单”,细化风险排查的细度、整改落实的精度。通过一封“廉政家书”、“助廉倡议书”构筑家庭防线。开展全员谈心、廉洁自律大讨论活动。同时开展“我为龙游发展谋对策”业务能力比拼活动,截至目前共撰写统计专刊13期,提供两办要情信息39篇,撰写上报各类综合、汇报材料10篇。三是实行干部四维考核,每月督促干部完成月度任务计划和周纪实,突出考绩实干导向,鼓励干部勤思考勤动笔,将个人统计分析能力作为季度评优评先依据四是持续深入开展“八问八查六治六提”行动,将作风建设行动与统计工作结合起来,以治促提、以干促转、以比促拼。一季度GDP同比增长8.9%,分别高于国家、省、市平均增速4.4、4.0和1.6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市第2。我局在2023年县委县政府一季度争先创优“流动红旗”考核中被授予“流动红旗”,在2023年第一季度塑造变革转化作风“先行指数”评比中,排名C类部门第五。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1)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增强公务廉政接待意识。对于市外来龙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函一餐”及事前审批流程,接待开支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对市内接待,严格执行衢州市“公务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打折、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组的监督检查,确保持续规范开展公务活动。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
针对“办公设备未按规定作固定资产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4月19日,对PDA进行再盘点。6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通报了盘点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处置方案。二是严格按照《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报批及流程手续,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力量,做到职责明确、多人清点核实、表册物品一致,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处置审批手续,并将相关表格清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充分利用“资产云”管理系统,完善固定资产台账。今年6月采购的经济普查PDA已按照规范流程完成固定资产入库。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针对“宣传物品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参考《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查补贴调查用品管理办法》浙调办字〔2023〕16号等文件规定,重新梳理《统计调查宣传纪念品采购管理办法》,对不适应的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对计划管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宣传纪念品的采购、发放、管理等各环节,防范采购风险,切实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4)针对“物品入库及领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10日启用了出入库管理系统,对库存物资进行了盘点,确保物资实际入库、领用、库存累计数账实相符,规避风险漏洞。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关于“服务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建立三审制度,确保合同内容规范完整,邀请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查。从5月开始,已委托法律顾问对经普PDA采购合同、经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等进行了审查。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议事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对决策议题、材料、意见进行充分研究讨论,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逐项、逐人表决,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以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同时,做到会议记录全面清晰、会议纪要严谨准确。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关于“支部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目前已召开7次支部委员会,7次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2次党课,并按照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相关要求,做好“三会一课”内容录入工作。二是丰富“三会一课”内容。与时俱进,以增强党性、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党员工作的发展要求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进行集中学习。5月26日,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重要批示精神学习;6月23日完成《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8篇。三是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开展党员轮流讲学、读书演讲、心得交流等丰富多彩的互动形式,让大家在主动参与和平等交流中获得教育。6月,组织5位90后党员参加“书香统计育先锋”活动,以学习《习近平在浙江》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谈思考谈感受。四是分管领导对党建工作人员黄岸彤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对党建业务能力的学习。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谈心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谈心谈话的思想共识。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谈心谈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谈心谈话。截止7月,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已开展9人次谈心谈话。二是用好领导第一谈。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点拨式”“防范式”廉政谈话,根据各岗位廉政防控清单,因人施策,形成个性化谈话方案,教育引导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同时,将谈心谈话内容编制成“谈话档案”,通过日常干部监督、评优评先等进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估。4-7月,分管领导已完成谈心谈话15人次,基本实现分管科室全覆盖。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十谈”。经常性对年轻干部开日常提醒谈话,通过十个方面的谈话内容,精准查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如对4-6月份因不明文行为登上失礼曝光台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党员干部争做正面典型,不做反面典型。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针对“换届选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5月30日,支委会开展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学习。在2023年年底的换届选举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制定科学规范、指导性强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步骤,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责任,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其中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6月20日,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党员先锋指数”工作,完善考评体系,细化“负面”扣分清单。考核计分内容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6项。新增不文明行为作为负面清单扣分内容,进一步细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指标。6月30日,完成二季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关于“基层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职统计人员较少”问题。2023年5月19日,梳理《关于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若干建议》报送督考办。建立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人口规模变动与统计人员协调匹配联动机制。16个区块实际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共42人,其中专职人员18人(编内7人,编外11人),兼职人员24人(编内19人,编外5人)。如经济开发区,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新增统计人员,目前已有11名统计员,基本与辖区内单位数量相匹配;湖镇镇一二三产均有专职统计人员。人员力量进一步增强。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统计人员调整报组织部门和统计部门“双备案”制度,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岗位的,需征求组织部门和统计部门意见,获批准后方可调整。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湖镇镇、溪口镇、经济开发区设立首席统计员,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建立基层统计人员动态管理机制,设立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台账,每半年向县级统计局备案统计人员在岗及变更情况。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3)
针对“部分人员专业性偏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轮岗”制度,基层新入职的统计人员到县统计局开展“顶岗”学习,确保基层统计队伍基本稳定和有效衔接。目前抽调1名横山镇统计人员在局顶岗学习。二是常态化开展“小班化”业务培训,实现业务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层面的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质量,上半年各专业开展培训77场,覆盖2787人次,各专业现场走访指导428家。其中对涉农的257个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已实现全覆盖三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规上工业、限下贸易的常态化业务指导和数据质量核查。对全县277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据基础大摸底。主要围绕产值及增加值关联指标开展核查和指导服务,完成差错企业整改及“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深挖企业潜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5月11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龙组〔20224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任用程序,把选拔干部相关工作做实做细,组织办公室及人事干部进行业务能力再学习。同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机制。中层干部任用都列入党组会议议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中层干部任免,做到程序合规、公平公正。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2)针对“考察材料撰写总体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切实履行考察工作职责,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等,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对考察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局人事科室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学习,提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对人事干部进行了教育批评。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县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动局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顽疾”、“痼疾”和强化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抓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还需长期推进的工作,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制度执行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强化统计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六治六提”作风建设行动结合起来,瞄准政治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双重定位,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真正做到用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县统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区域明珠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中共龙游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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