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工业机器人设备购置补助的通知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工业企业:
为推进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县工业智能化制造水平,鼓励企业扩大装备投入,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给予资金补助,现就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按照工业机器人设备本体购置款(不含税金额)的15%给予财政奖励,单台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智能化系统设备单台(套)不超过15万元,智能化系统补助受县级地方财政贡献总额限制。
二、申请对象
本奖励政策所指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系统)满足GB/T12643-2013标准,经认定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
2022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对象: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在智能化改造项目中新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智能化系统)。(需取得发票,发票时间在申报期限内)。
三、申报材料
1.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系统)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
2.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3.申请奖励的机器人(智能化系统)的视频及图片;
4.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联系人: 雷 蕾(18768123725/699725)
童佳淇(15268813847/787997)
曾鸿勋(18368625632/755632)
咨询电话:龙游县经信局·投资科 0570-7028065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