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
2026-
07-
06
11:
44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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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依法对龙游南海包装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的安全总监、安全员章坤宁未按规定开展场车安全巡检,未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五项“场车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五)对场车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场车安全员做好相关工作;”、第一百四十条第四项“场车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场车安全总监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承担下列职责: (四)对场车和作业区域进行日常巡检,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之规定,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场车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场车安全总监、场车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之规定,本局于2026年7月4日对龙游南海包装有限公司及其安全总监、安全员章坤宁下达了龙市监处罚〔2026〕226号行政处罚,现对章坤宁予以通报批评。
望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积极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切实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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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