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5002628539D/2025-1010447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12-19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问答解读】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造价控制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12:44 浏览次数:

问: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监督〔2024〕15号)、《龙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06〕10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推进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三算”管理,制定本意见

问:这个政策想实现什么效果

一是规范前期三算编制粗放模糊的问题,解决部分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缺乏统一量化依据、编报随意性较强,存在缺项漏项、标准不一的情况,避免因编制不严谨导致的投资管控被动;二是回应造价审核中判定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空间偏多的现实诉求,以统一标尺减少审核偏差,提升审核工作的刚性。

问:本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标准设立包括住宅类、行政技术服务用房、学校、医院、道路、园林、小城镇整治、专项指标等8种类型的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控制标准,为我县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阶段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确定提供审核依据和衡量尺度。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初步设计阶段投资概算的编制可参考本标准结合实际情况上浮10%-20%。建设单位应根据“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结合本标准进行限额设计。

问:各项的标准设立取值是如何确定的?

本标准主要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参考指标》(2023版)、县域内类似工程指标数据并参考省内其他地市同类工程一般建设标准等进行编制。

问:标准控制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含哪些内容?

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不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也不包括前期阶段可能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筹集资金产生的财务费用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所产生的费用。

问:如果项目有特殊功能要求,建筑工程费要突破本标准该如何处理?

答:本标准的编制以适用、节约为原则,未考虑特殊功能要求及使用高档、进口材料或设备。对有特殊要求(超过本标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县政府决策控制。

问: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龙游县内政府投资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的管理。

问: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解读机关:龙游县财政局

解读人: 杨昌福

咨询电话: 0570-7024759

信息来源: 龙游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