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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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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林木采伐审批后公示(六)

发布时间: 2025- 08- 01 10: 13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 浏览次数:

龙林水采示字[2025]6号

依照凌小飞提出的林木采伐许可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准予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将采伐许可证的内容公示如下:

采伐许可证编号:龙游县采字[2025]6号;

采伐单位(人):凌小飞;

采伐林木地点:湖镇镇彭塘村;

小地名:强盗山等;

小班号:0001(00752,00757,00738,00758,00766,00765,00751,00750,00759,00754,00760);

采伐面积10.2887公顷;

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

采伐树种及蓄积:采伐,杉木,采伐3553株,总蓄积225.3572立方米,总出材量135.2143立方米;其他硬阔类,采伐199株,总蓄积11.0583立方米,总出材量6.6350立方米;马尾松,采伐4421株,总蓄积341.9845立方米;

采伐期限:自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采伐单位(人)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实施采伐的,请向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举报,举报电话:0570-7015351。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5年8月1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