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4/2025-1437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7-15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龙游县住建局关于佛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及入户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07- 15 14: 31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各被征收人: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因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后十日内已共同协商选定衢州耀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故确定  衢州耀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将房屋征收入户评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入户评估时间:2025年7月15 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

二、评估范围:石佛乡石佛村和上溪村国有土地上房屋(以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在入户评估时间内请各被征收人家中留人,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对逾期未配合评估工作的,评估公司将按照入户调查认定结果和权属证书登记内容进行评估,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