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07- 10 16: 27 浏览次数:

杨建华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溪口镇康养中心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设溪口康养中心的建议,符合当前养老服务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县民政局已积极谋划推进龙游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其中就包含溪口镇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通过县发改局可研批复,正在设计初步方案,项目已列入202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但限于当前财政状况,项目还不能立即予以实施。

根据《“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支持内容和项目要求,龙游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符合“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中关于单个机构建设床位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宜在30-40平方米之间等相关要求,县民政局正努力向上争取支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议溪口镇政府统筹规划,预留土地,做好项目实施准备。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