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时间:2025-06-26 16:32 浏览次数:

浙江海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无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64号)。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64号)内容。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

联系人:樊哲刊 王尔斌  联系电话:0570-7019712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pdf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