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龙就责决[2025]017号
刘亮亮 :
经核查,姓名:刘亮亮,社会保障号码:360732*********671 ,您于享受失业补助金期间(2021年11月到2022年4月),于2021年8月到2021年12月在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重新就业,违反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 号)第六-(三)-3点规定,需退回 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4416 元,大写 肆仟肆佰壹拾陆圆整 。我单位于2025年4月26 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无异议,也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20 号)第六-(三)-3点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4416元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120922000904901084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陈 宇 电话:0570-702111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环河步行街113号2楼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因本单位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
龙游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