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时间:2025-06-1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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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立案调查你单位拖欠民工工资一案。因你单位无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65号)。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65号)内容。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
联系人:熊德林 王尔斌 联系电话:0570-701971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