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05- 26 16: 58 浏览次数:

吴有泉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塔石溪(三和段)的建议》已转至县林业水利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县林业水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出的“由于黄塘源、三门源二条河道挡墙(三和段)砌筑年代已久,河道两边已经被河水冲刷变形和损毁严重,每逢汛期,洪水漫灌肆虐两边的水田和农作物,河沙和河道垃圾被冲入两边水田中,给农业带来惨重的损失。”的问题,我局已完成《塔石溪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并通过水利部审查。自2022年11月开展综合治理工程前期方案和专题编制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三和村的地勘、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2024年3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前期准备工作已十分完备,项目开展建设主要制约因素为土地报批、资金来源。根据现有政策,水利项目需要走单独选址报批,需要整条河道报批,但河道内存在永农穿插,制约用地申报。资金方面仅省水利专项发展资金符合要求,但支持比例仅为10%左右。剩余90%根据研究相关政策并与县发改、财政对接只能申报专项债一条路径,但参考2025年专项债申报要求,专项债申报实施量化评分制,用地规划许可占比较大,因此小概率通过希望。如土地问题解决后,我局会根据现有政策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林业水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水利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