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6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05- 26 16: 44 浏览次数:

曾芝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税务部门允许企业竹材原料收购农产品销售大户直接抵扣税收的建议》已转至县林业水利局会办。非常感谢您对竹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林区道路是林业生产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因此,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对于实现林业现代化、促进林农增收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龙游县科学规划建设林区道路实施方案,主动对接做好林区道路立项工作,由主体提出申请新建林区道路,我局将会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派人对所在区域林地进行踏勘,在林区道路申报材料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做好林道的立项审批手续。下一步,县林业水利局将林区道路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林区道路建设的补助政策。

同时,龙游县将通过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毛竹林为主,整合全县森林系统资源,将集体林地经营权统一流转到龙游县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并组建专业化培育、经营、采伐技术服务队伍,通过规模化经营保障竹产业降本增效。龙游县构建竹产业三级加工链,加速竹产业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2024年建成3个竹材分解点(沐尘畲族乡马戍口村、社阳乡连上村、龙洲街道渡贤头村),保障前道原竹粗加工在毛竹山下就地解决。确保溪口镇长田畈竹材初级加工小微园生产,进一步完善竹产业加工链布局。支持和发挥浙江鑫隆竹业有限公司作为链主的引领作用,推动其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主体。

感谢您对竹产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县林业水利局的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5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