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4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省“3+10”重大工作和市“10+2”重点工作,稳经济各项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全县经济活力加快恢复,经济运行保持平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综合
根据初步核算,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37.5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72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38.36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185.44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1.6%,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3.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8.9%,金融业增加值增长6.6%,房地产业增加值下降14.7%。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4.1∶41.0∶54.9。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91718元,比上年增长6.3%。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3年,全县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18.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4.0∶41.3∶54.6。
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快报数12.68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8%,占比较2023年度提升0.4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文化、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0.4%、10.5%、-44.2%和6.5%;高技术、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5%、2.6%、-5.0%、-0.4%,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6.1%、67.8%、21.8%、21.7%。十七大传统产业增加值59.32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71.2%,人工智能产业制造业增加值4.50亿元,下降8.6%,民营经济增加值70.74亿元,增长5.5%,占规上工业比重达84.9%。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3亿元,增长1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实现税收收入25.75亿元,增长4.0%,其中增值税13.26亿元,增长4.6%;企业所得税2.88亿元,下降6.2%,个人所得税1.06亿元,增长2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19亿元,增长15.2%,民生支出合计61.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421.25亿元,增长3.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30.7%。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9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2%。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4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3%。其中:农业产值11.88亿元,增长1.0%;林业产值1.93亿元,增长3.6%;牧业产值12.42亿元,增长6.4%;渔业产值2.78亿元,增长2.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48亿元,增长3.4%。
全年农粮食播种面积20519.8公顷,油料播种面积7814公顷,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5900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2.58万吨,增长0.3%;油料产量1.57万吨,增长0.05%;水果产量9.37万吨,增长1.72%;蔬菜产量16.63万吨,增长5.2%。水果种植面积2927公顷,总产量93735吨,其中柑橘种植面积2530.8公顷、85085吨,梨110公顷、4198.6吨。
全年生猪存栏数27.79万头,其中能繁殖母猪2.80万头;生猪出栏62.52万头,增长10.6%;家禽存栏596.81万只,出栏1947.23万只,下降3.4%。肉类产量9.27万吨,增长8.8%,其中猪肉产量6.01万吨,增长14.6%;禽肉产量为3.11万吨,下降0.6%;禽蛋产量0.74万吨,增长26.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312家,其中: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5亿元至10亿元的企业15家,1亿元以上至5亿元的企业75家;大型企业3家、中型企业21家、小型企业261家、微型企业27家。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10.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3.34亿元,同比增长4.0%。全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410.19亿元,增长3.3%,其中:重工业173.74亿元,增长2.7%;轻工业236.45亿元,增长3.8%。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3.3%,私营企业增长4.6%;外商投资企业下降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28.0%。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05.40亿元,增长3.7%,产销率98.8%,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工业出口交货值24.49亿元,与同期持平。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化工行业实现产值9.55亿元,增长11.4%;机械行业54.63亿元,下降1.9%;黑色金属冶压业3.57亿元,增长36.8%;造纸及纸制品业137.15亿元,增长5.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9.05亿元,增长2.8%;建材行业27.81亿元,下降17.6%;有色金属冶压业10.38亿元,增长23.9%;家具制造业1.80亿元,下降23.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4.32亿元,下降8.9%;农副食品加工业11.07亿元,下降8.9%;纺织业29.26亿元,增长12.7%;食品制造业3.08亿元,下降7.3%;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10.02亿元,增长34.2%。
五大产业链企业中,特种纸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38.74亿元,增长5.3%;绿色食品产业22.24亿元,下降6.8%;高端装备制造45.24亿元,下降3.0%;数字智能制造21.76亿元,下降6.8%;战略新材料33.04亿元,增长6.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1.25亿元,增长3.9%,利税总额27.50亿元,下降4.2%,其中利润总额15.23亿元,下降11.0%,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6%,较上一年度下降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化工行业实现利润总额0.03亿元;机械行业5.64亿元,增长48.1%;建材行业1.93亿元,下降52.5%;造纸和纸制品业1.44亿元,下降54.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34亿元,下降2.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40亿元,下降14.2%。规模以上工业利润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分别实现利润总额12.47、4.97和0.04亿元,分别增长-20.3%、9.0%和-97.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4.47亿元,增长7.7%。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9.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其中工业用电量28.50亿千瓦时,增长11.2%。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7.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0%。全县在库建筑业企业117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资质企业28家。全年建筑业实现总产值93.47亿元,增长15.6%,其中省内建筑业总产值92.32亿元,增长17.1%,建筑业总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0家,较上一年度新增4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国有投资增长37.9%,占64.8%;非国有投资下降19.0%,占35.2%,其中民间投资下降19.0%,占97.5%。“千项万亿”投资结构中,民间投资、交通能源水利和生态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9.0%、70.0%、33.9%和7.1%。工业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投资分别增长7.4%、15.9%、39.1%和-11.7%。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住宅投资22.01亿元,下降9.7%。商品房销售面积8.79万平方米,下降69.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45万平方米,下降67.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0.34万平方米,下降83.8%。商品房销售额8.67亿元,下降63.4%,其中住宅销售额8.35亿元,下降62.4%,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0.33亿元,下降77.5%。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11亿元,比上年增长2.3%;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41亿元,增长4.7%。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社零总额16.84亿元,乡村零售额0.57亿元,分别增长7.2%和-23.0%。按行业分类统计,批发业零售额1.66亿元,增长28.9%;零售业零售额13.42亿元,增长3.8%;住宿业零售额0.68亿元,下降17.7%;餐饮业零售额1.64亿元,增长4.8%。
限上贸易四大行业中,实现限上批发业销售额519.82亿元,增长33.4%,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5.71亿元,增长5.2%,限上住宿业营业额1.46亿元,下降8.5%,限上餐饮业营业额1.89亿元,增长4.7%。
六、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74.98亿元,其中,出口63.40亿元,进口11.5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0.6%、18.0%和-44.4%,进出口总额、出口及进口占全市的份额分别为:9.5%、11.8%和4.7%,占比较同期分别下滑0.9、0和3.3个百分点。
全县有出口实绩的企业206家,比上年增加13家,其中当年新启动出口业务企业32家。出口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161家,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91家,较上年增加13家。
全年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2家,合同利用外资为1092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79万美元,增长4.8%。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完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7.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511.747公里,增加0.27%;公路旅客运输量数据未出;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数据未出;货物周转量405928万吨公里,增长6.8%;港口吞吐量478.8万吨,增长8.71%;快递业务量3130.8万件,增长2.5%;快递收入18048.8万元,增长4%。
全年旅游总收入62.6亿元,增速15.1%,接待游客数742.9万人次,同比增速14.2%,接待过夜游客数330.1万人次,同比增速20.4%。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全年完成金融业增加值21.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34.3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4%,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629.66亿元,增长3.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753.70亿元,增长12.0%,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753.70亿元,增长12.0%。年末住户本外币存款余额415.68亿元,增长11.5%;住户本外币贷款余额272.75亿元,增长3.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现有普通高中5所,在校生5867人;普通初中9所,在校生916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在校生3303人;小学27所,在校生18585人。全县拥有幼儿园19所,在园幼儿7239人。
全县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均为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段的比例为98.96%,其中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为63.95%。
全县普通高中专任教师591人,初中专任教师813人,小学专任教师1399人,幼儿园专任教师569人。
全县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7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74家。全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12件,其中2024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191件,同比增长1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5.3件。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总户数16.95万户,户籍总人口39.04万人,平均每户人口数2.30人,户籍总人口数比2023年减少1804人,增长率为-0.5%。其中男性人口19.65万人、女性人口19.39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3%和49.7%,性别比为101.3(女=100)。总人口中乡村人口25.08万人,占总人数的64.2%;城镇人口13.9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5.8%。全年出生人口1904人(公安口径,下同),比上年增加82人,出生率为4.87‰,较上年增长0.24‰;死亡人口2797人,比上年减少552人,死亡率为7.15‰,较上年下降1.36‰;全年自然减少人口180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8‰。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的5‰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6.9万人,较2023年末常住人口增长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0.6万人,乡村人口为16.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即城镇化率)为55.9%,与2023年相比,提升1.2个百分点。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842元,比上年增长7.7%。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7687元和37479元,增长6.6和8.21%。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658元,比上年增长8.2%。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9262元和20952元,增长6.9%和8.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稳步缩小,2024年缩小至1.81,较2023年度缩小0.02。
2024年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6212人。
2024年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有12家,床位数2000张,年末在院人数1068人,2024年末特困人员有313人,其中集中供养253人,分散供养60人。年末全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分别为295人和9431人,其中城镇低保资金支出321.3827万元,同比增长8.5%,农村低保资金支出10179.8487万元,增长5.8%。
2024年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342家,其中医院17家、卫生院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155张。卫生技术人员2883人,其中,执业医师972人,执业助理医师148人,注册护士1280人。2024年我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6154例,报告发病率为1751.45/10万。
十一、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
初步测算,2023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同比增长2.0%,其中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4.9%。
2024年,龙游县环境空气优良率93.7%,PM2.5平均浓度为26.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0%。出境水(洋港)和国控地表水断面(郑家、下童)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比功能区要求提高一个等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7年持续提升,成功争取2023年度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并获得绿色生态桥头堡建设考核二季度五星和三季度流动红旗。
以“一区域一方案”形式对省控站点周边污染源制定精准管控措施,完成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115个重点减排项目。启动龙游城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来源解析工作,摸清龙游大气环境质量底数。制定国控断面水体治理方案,梳理13项治理任务清单化推进。围绕水质断面攻坚提升目标,完成6个重点排口和12个县级排口整治。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建立用地信息和土壤污染调查函告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完成捷马化工地块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成功申报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424万元。
建立健全属地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环保督察迎检体系,阶段性办结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42.72件,成功完成29件信访件整改销号,反馈问题未涉及我县个性问题,成功守住“没有典型案例”的底线。持续开展“绿剑2024”“护水一号”“零点行动”等专项执法,累计立案3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23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3起,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2起,处罚金额超233万元。同时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3件,免处罚金额32万元。
2024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3.33%,亡人数同比下降54.54%;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十二、城市建设
龙游县总面积1143.3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68平方公里。全年供水总量1499.29万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491.65万立方米,用水普及率100%。污水处理厂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建成区绿地率40.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3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