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4- 03 11: 36 浏览次数:

编号:2025第6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浙(2023)龙游不动产权第000748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注销

2

浙(2024)龙游不动产权第 0000802号

林子焕

注销

浙(2021)龙游不动产权第 0005127号

孔圣

注销

浙(2023)龙游不动产权第000603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

注销

公告单位: 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4月3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