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10: 3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更有效利用战略资源,更好的规划产业布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

为充分考虑和预防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尽可能减轻在园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切实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根据相关文件,目前龙游经济开发区范围面积为27.9平方公里,城北片区面积约为19.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北至杨士线、南至杭金衢高速公路、衢江,西至月亮湾路,东至园东路;城南片区面积约为8.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永安路,南至永盛路,西至城南路东至明珠路。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规划环评工作程序详见图1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评价,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园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明确生态空间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和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以编制单位网站公示结合规划范围及周边村庄、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公众可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业主单位、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及审批部门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答复反馈。

 

1  规划环评主要工作程序

四、联系方式及公示时间

1、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0-2766577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8777852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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