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工程环保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09: 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和规模:

1)主线

①主线走向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龙游志棠与建德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接S316 省道,路线沿志棠北侧布线,避开志棠省级传统村落后折向西南跨S316 省道,之后沿腰塘边村南侧山体布设,经疗坞村、张家村,从山门寺水库和上向徐村之间穿过,在会泽里村北侧设简易菱形互通上跨G320 国道,经过童岗、新殿、四家头、脉元,上跨塔石溪,之后转向西在童岗坞北侧上跨杭新景高速龙游支线,经过杜山徐、寺徐后转向西南,在叶村南侧上跨泽随溪,而后在尖山垄水库南侧进入盛世莲花旅游度假区(北部区块),路线沿尖山西侧山脚布设,至毛桐山村东北侧后转向西沿东干渠和峡泽线南侧农田经西万形村、柏山下村、跨金苍垄水库,在老窑村北侧转向西南,至金苍垄村东侧穿出盛世莲花旅游度假区(北部区块),之后在东村南侧跨芝溪,并在下叶南侧设简易菱形互通下穿衢江互通连接线,而后路线从苏村和金村垄水库之间穿过,在樟树底南侧上跨铜山溪后设简易菱形互通上跨S305 省道,之后路线沿杜板线南侧布设,经翠垄、诚村、板桥、川坑、江家、童家,至苦竹岗南侧路线向西南折,沿苦狮线南侧山岗布线,在上方村东侧上跨庙源溪,设置桥梁上跨万坞线,路线经过上铺、马山庄至范村,沿范村南侧山脚布线至花坟前,路线翻过桥头山垭口后,沿过溪村北侧山脚布线,而后设置桥梁上跨石梁溪,路线沿塘公村北侧布线设置桥梁上跨花木线和石华线,并设置简易菱形互通与之相接,而后路线沿珊塘村的北侧山脚布线,从武警教导队和珊塘陈锰希望小学中间空地穿过,并设置桥梁上跨苦狮线,沿五龙村和大埂南侧山岗布线,然后向西折后再次上跨苦狮线,沿斗目拢北侧山边布线,随后设置桥梁上跨现状沟直线和沟溪,路线沿五十都南侧山脚布线至东案乡官池村北侧,随后路线折向西南,沿东案中心小学南侧山腰布线,路线上跨东案溪后,利用黄衢南高速虎头村大桥第2 孔、第3 孔桥跨下穿黄衢南高速,随后路线折向西北与苦狮线平交后,并利用苦狮线与黄衢南东案互通衔接,随后路线继续向西三次上跨芳村溪至友好村,路线沿友好村南侧山脚布线,翻过垭口至塘里村并设置桥梁上跨村道,路线向东沿山坳布线,在客弄村北侧折向西北,设山角铺隧道和中棚隧道,出洞后设置桥梁上跨长里溪至米屯坝,路线继续向西设置米屯坝隧道,出洞后设置桥梁上跨S48 省道和西坑溪,随后路线折向西北,利用既有老路至十八坞水库,路线沿十八坞水库北侧山体布线后折向西南,经桐村北侧、棚里南侧至岭下,设置菱湖大桥、岭下隧道和严家隧道至开化,出洞后设置桥梁上跨马尪溪,路线沿华殿线南侧布设,经王家村后二次上跨马尪溪,于上苏村南侧设置夏家坞隧道,至下苏村南侧出洞后,路线第三次上跨马尪溪,而后设置马后隧道,出洞后设简易互通上跨G205 国道,路线继续向西跨马金溪后在下田坞村东侧设置一对定向匝道折向正北,随后路线沿开化火车站广场前布设,在渔梁滩大桥西侧与S317 省道华白线顺接(终点桩号K105+380),本项目共设断链5 处,实际建设里程105.480km。

2)塔石互通连接线

塔石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杭新景高速龙游支线东侧、童岗坞北侧,接本项目主线桩号K15+194.306 成T 型平交,起点桩号为JK0+000,路线自起点向南沿俱欣养殖场和康源养殖场东侧布设,之后转向西南经童岗坞南侧,再转向南沿钱村西侧至终点塔石互通出口处,与杭新景高速龙游支线塔石互通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为JK2+040。路线全长2.040km。

3)衢江互通连接线

衢江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峡川镇区西侧,接S305 省道成T 型平交,起点桩号为JK0+000,路线自起点向南沿峡川西侧农田布设,至下叶南侧上跨本项目主线(主线桩号为K31+562.312),并设置简易菱形互通与主线相接,而后路线沿金村垄水库东侧继续向南,经官庄、大树底、西山下、古楼底,在苏家西北侧和杨家南侧两次跨越芝溪,之后路线从斋堂和溪西之间穿过至终点衢江互通出口处,与杭金衢高速衢江互通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为JK13+760。路线全长13.760km。

4)衢州连接线

衢州连接线起点位于九华乡西北侧,接待建的G351 国道至大荫山通景公路,与本项目主线桩号K49+271.857 成十字型平交,起点桩号为JK0+000,路线自北向南沿九华乡西侧布设,过布谷桥头,沿庙源溪西岸,经妙岭冈、妙岭底,跨庙源溪至蒋家滩与万九线相接,终点桩号JK5+490。路线全长5.490km。

5)园区连接线

园区连接线华埠镇杨村村南侧,接本项目主线桩号K98+042.865 成T 型平交,起点桩号为JK0+000。路线自南往西北走向,设王家隧道避开村庄密集区后,利用规划道路走向穿过杨村工业园区,在直坞穿隧道至水坞,经毛家坎村后,至终点与G205 国道相交,终点桩号为JK6+552。路线全长6.552km。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 米(两溪规划段约7.6km路基宽31m)。龙游塔石互通连接线、衢江互通连接线和衢州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开化园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总投资估算约969259.21万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补助外,其余由衢州市政府、龙游县政府、衢江区政府、柯城区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财政性资金负责筹措。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噪声敏感目标主要为公路两侧的村庄,分布在中心线两侧0-200m范围;以及天池荷花旅游景区,桩号范围为K1+355~K1+955、K2+280~K2+360、K2+510~K2+610路段,分布在路两侧;山门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离保护区最近桩号约为K6+300),分布在路南侧约260m处;黄泥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离保护区最近桩号约为K20+450),分布在路北侧约280m处;盛世莲花旅游度假区,桩号范围为K22+620~K28+910路段,分布在路两侧;三衢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离保护区最近桩号约为K82+200),位于规划红线北侧北缘;“三衢石林”省级风景名胜区,桩号范围为K87+190~K87+830、K88+980~K89+750、K90+360~K90+460路段,分布在路两侧;敏感大气一类区分布在K19+600~K22+050内。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噪声:本项目环评分别在空旷条件,及有敏感目标情况下针对不同路段和敏感目标进行噪声预测,根据本次环评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在不同条件下,保护目标近、中、远期除少部分一定程度的超标外,其余多数均达标,在做好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下,能达到相应要求。

2、废气:本道路工程汽车尾气所排污染物对地面浓度的贡献值随距离变化减轻显著;道路近、中、远期交通高峰期汽车尾气污染物贡献值浓度分布CO、NOx各时段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营运近、中、远期,在不利气象条件及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汽车尾气NOx对现状及规划第一排保护目标的贡献值及叠加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随着距离的扩大,其他现状和规划保护目标受道路汽车尾气影响更小,同样也是可以达标的。

3、废水:道路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被分散在整个沿线,不能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因此,道路路面径流对经过的水体造成的影响只是短时间的影响;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四、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情况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施工扬尘(影响当地空气质量)、噪声(暂时影响声环境)、废水(影响当地河流水质)、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影响环境景观,可能造成有害微生物孳生);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汽车尾气(影响当地空气质量)、交通噪声(影响声环境质量)、路面雨水径流(含有少量污染物质,影响当地河流水质)。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创建绿色工地,做到“八个100%”。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易生尘物料必须要经常进行洒水保湿、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苫布全覆盖措施。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面层可分别采用礁渣、细石、沥青或混凝土,以减少道路扬尘。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增加洒水频次。应尽量使用成品石材,如确需加工的,应在设备易产生粉尘的部位安装除尘器,并采用水喷淋降尘。工地严禁焚烧垃圾,食堂严禁使用煤、柴等高污染燃料。工地食堂油烟废气需经油烟净化机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需回填的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施工机械采用轻质柴油,保持施工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重污染天气施工单位应参照《浙江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积极配合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2)施工噪声: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在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距离小于200m时应限制所有类型的夜间施工作业,如必须在夜间延长施工时,必须取得当地环保局的批准,并告示附近居民,尽量减短工时。夜间施工期间,应禁止使用柴油冲击桩、漩涡灌注桩、震动桩和柴油发电机组。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在打桩作业中,夜间禁止打桩,采用灌注桩施工工艺。禁止采用落后设备和工艺。严格控制隧道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公示与补偿。

3)施工废水:含油废水经过初沉、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设备的冲洗、附近场地洒水降尘等。含泥砂生产废水应配套建设废水沉淀储存池,加药沉淀处理后的清水可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合理设置预制场位置,尽可能远离河道,预制件浇注、养护施工中应注意节约用水,防止碱性废水外溢影响水质。地表开挖和填筑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永久和临时弃渣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合理调配土石方量,尽可能将弃方充分利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周围山林绿化,多余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污水不得排放至Ⅱ类水体中。隧道施工产生的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不宜直接堆放在岸边或灌溉水渠附近,堆场应设挡雨蓬盖,以免雨水冲刷对水域或农田造成污染。对运输、施工作业严加管理,尽量减少建材流失。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混凝土添加剂。

4)施工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委托专门单位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弃方中拆迁建筑材料社会化利用,拆迁废弃物和废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桥梁钻渣设置沉淀池固化,就地填埋于桥下空地,后期同桥下空地一同平整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占塘(河)清淤淤泥可以结合还田、绿化、资源化利用等方法就近处置。

2、营运期

1)废水: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同时配套设计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收集路面、桥面径流,建议在路边排水沟渠内种植高密度草皮,利用植草排水渠通过植物吸收和过滤的方式,降低路面径流对水体水质的污染负荷。桥梁段和沿河段建设事故应急池,发生事故后废水暂时收集后运至相关部门处理,防止事故废水排放至周边水体。

2)废气:汽车尾气经空气稀释,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完善公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沿线经过村庄地带减速缓行,对超标住户安装通风隔声窗,改善室内声环境质量。对适宜路段安装隔声屏障。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原则;周边环境质量均可维持现状;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当地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评简写本

环评单位制作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目前存放在建设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心本项目的人士可于公告张贴期间致电或到该单位查阅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认为该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九、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

建设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70-3032829;联系人:王工 ;

地址:衢州市三江中路2号;邮编:324000

环评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8975804-127;联系人:高工;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428号三楼;邮编:310012

属地环保部门:衢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0-3890106;

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324000

环评审批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十、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张贴10个工作日(2018年03月23日~2018年04月8)。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也可以将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其他

本工程环评报告在报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前,也同时在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huanlong.com/上向公众公开。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告发布时间: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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