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制品和2000套机器人机架及2000套机器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锦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制品和2000套机器人机架及2000套机器人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要:根据市场需要,企业决定投资8120万元,通过拍卖竞得原龙游神龙助剂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金属制品主要采用熔化、浇铸、挤压成型、时效、保温、冷轧、冲压等工艺,机器人及机器人机架主要采用熔化、熔铸、打磨、车加工、抛丸、组装等工艺,购置挤压机、压延机、精轧机、分条机、打卷机、天然气加温炉、熔铝炉、中频炉、车床、台钻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金属制品和2000套机器人机架及2000套机器人生产线的生产能力。项目选址于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39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区域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情况
项目 | 保护目标 | 相对本项目的方位 | 距本项目的距离(m) | 服务 功能 | 规模 | 环境功能 |
地表水 | 衢江 | N | 2300 | 衢江龙游农业用水区 | 大河 |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B3838-2002)III类标准 |
模环溪 | E | 460 | 保留区 | 小河 | ||
大气敏感点 | 桥头村 | NE | 135 | 居住 | 220户54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红塘村 | SW | 400 | 居住 | 50户175人 | ||
江塘底村 | S | 635 | 居住 | 110户436人 | ||
大治村 | N | 95 | 居住 | 145户430人 | ||
金星湾 | SW | 940 | 居住 | 70户260人 | ||
噪声敏感点 | 周边厂界 | / | / | 工业生产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桥头村 | NE | 135 | 居住 | 220户54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
大治村 | N | 95 | 居住 | 145户430人 |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废气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0%,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冲击和纳污水体影响均较小。
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选型和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和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表2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项目 | 产生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废气 | 天然气熔铝炉废气 | 颗粒物 | t/a | 9.764 | 8.72 | 1.044 |
SO2 | t/a | 0.086 | 0 | 0.086 | ||
NOx | t/a | 0.9 | 0 | 0.9 |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SO2 | t/a | 0.014 | 0 | 0.014 | |
NOx | t/a | 0.14 | 0 | 0.14 | ||
中频炉熔化废气 | 颗粒物 | t/a | 2.151 | 1.59 | 0.561 | |
打磨粉尘 | 颗粒物 | t/a | 3.6 | 3.276 | 0.324 | |
抛丸粉尘 | 颗粒物 | t/a | 6.308 | 6.02 | 0.288 | |
浇铸废气 | CO | t/a | 少量 | / | 少量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t/a | 0.01 | 0.006 | 0.004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t/a | 1020 | 0 | 1020 |
CODCr | t/a | 0.357 | 0.306 | 0.051 | ||
氨氮 | t/a | 0.031 | 0.026 | 0.005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炉渣 | t/a | 333.9 | 333.9 | 0 |
铝边角料 | t/a | 42 | 42 | 0 | ||
铁边角料 | t/a | 158 | 158 | 0 | ||
集尘灰 | t/a | 19.6 | 19.6 | 0 | ||
一般包装固废 | t/a | 2 | 2 | 0 | ||
废钢砂 | 1.9 | 1.9 | 0 | |||
废打磨砂轮 | 0.02 | 0.02 | 0 | |||
危险废物 | 废机械油 | t/a | 2.8 | 2.8 | 0 | |
废乳化液 | t/a | 2 | 2 | 0 | ||
废液压油 | t/a | 1.75 | 1.75 | 0 | ||
废油桶 | t/a | 0.2 | 0.2 | 0 | ||
含油废抹布 | t/a | 0.1 | 0.1 | 0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t/a | 12 | 12 | 0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噪声 | dB | 65~85 |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序号 | 污染源 | 处理措施 | |
1 | 天然气熔铝炉废气 | 熔化炉进料、扒渣口设置集气罩、燃烧烟气经主烟道收集,收集废气一并送至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 |
2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3 | 中频炉废气 | 对中频炉炉口处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废气一并送至高温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 |
4 | 打磨粉尘 | 打磨机侧边设集气罩,收集效率以85%计,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 | |
5 | 抛丸粉尘 |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
6 | 浇铸废气 | 加强车间通风 | |
7 | 食堂油烟 废气 |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壁式烟道通至楼顶排放,处理效率60% | |
8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龙环[2011] 11号)纳管标准后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
噪声 | 车间降噪设计 | 对车间设置空心隔声墙、双层隔音窗户等,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 |
设备合理布局 |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 | ||
设备隔声降噪 | 对高噪声的风机、冲床、打磨机等,尽量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座基础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 ||
强化生产管理 |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 ||
厂界隔声设计 | 加高、加厚厂界围墙,并根据噪声防治设计规范将厂界围墙设计成隔声墙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炉渣、铝边角料、铁边角料、集尘灰、一般包装物、废钢砂和废打磨砂轮等收集后可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危险废物 | 废机械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和废油桶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锦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金属制品和2000套机器人机架及2000套机器人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39号。项目的实施符合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5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5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⑴ 环评单位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号)
联系电话:13182018302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四路404号裕丰大厦302室
⑵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锦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黄永
联系电话:13757006600
⑶ 审批单位
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0-7261937
浙江锦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