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
项目性质:扩建
计划总投资:5595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2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区域主要保护目标如下:
(1)环境空气:厂址附近居民
(2)水环境:衢江
(3)声环境:厂址附近居民。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 序号 | 保护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m) | 备注 |
环境空气 | 1 | 叶宝塘村 | 东北 | 1890 | 属凤基坤行政村 |
2 | 外依山村 | 东 | 1790 | ||
3 | 金岗村 | 东南 | 2130 | ||
4 | 桥头村 | 东北 | 1140 | 属琚家行政村 | |
5 | 江塘底村 | 东 | 750 | ||
6 | 山背村 | 东南 | 1450 | ||
7 | 琚家村 | 东南 | 2000 | ||
8 | 车头坂村 | 南 | 2000 | 属周红坂行政村 | |
9 | 周红坂村 | 南 | 1960 | ||
10 | 华飞庄园 | 西南 | 1320 | 住宅小区 | |
11 | 申城大自然 | 西南 | 1020 | 住宅小区 | |
12 | 工乐小区 | 西南 | 850 | 住宅小区 | |
13 | 下章村 | 西 | 1850 | 属下章行政村 | |
14 | 牛岗村 | 西北 | 1000 | 属王北斗行政村 | |
15 | 王北斗村 | 西北 | 2100 | ||
16 | 西山村 | 北 | 2180 | 属西元行政村 | |
17 | 西元村 | 北 | 1500 | ||
18 | 兰塘村 | 东北 | 2000 | 属兰塘行政村 | |
19 | 严家村 | 东北 | 2050 | ||
20 | 大治村 | 东北 | 780 | 属大治行政村 | |
21 | 金星湾村 | 北 | 20 | ||
22 | 红塘村 | 东 | 140 | ||
地表水体 | 1 | 衢江 | 南 | 2300 | 河流 |
声环境 | 1 | 厂界 | |||
2 | 金星湾村 | 北 | 20 | 居民点 | |
3 | 红塘村 | 东 | 140 | 居民点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锅炉烟气中的SO2、NOx、PM10、氨、汞典型小时及日气象条件下,其小时浓度或一次值、日均浓度预测值均能符合各自的评价标准,不会影响区域环境空气功能。
环评还就项目排放煤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的影响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煤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为有限。
本项目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均纳管排入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后尾水排放衢江,只有后期清洁雨水排放附近地表水,因此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轻微,不会改变内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分类 | 措施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锅炉废气 | ①采用低温燃烧、分段燃烧技术+SNCR+S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装置(SNCR+SCR脱硝及炉后烟气净化系统各设置3套),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到烟气超低排放的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分别不大于5mg/m3、35mg/m3和50mg/m3;处理后的烟气经100m高烟囱排放; ②设置石灰石量自调节装置; ③设置在线监测仪联动反馈控制系统; ④设置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 ⑤每年由企业委托有相关监测资质单位进行例行监测。 | SO2、NOX和烟尘执行烟气超低排放。汞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粉尘 | ①有组织粉尘排放源主要有输煤系统转运点、卸料处、灰库、渣库、石灰石粉仓等处,各物料贮存库体顶部配置了布袋除尘器;在落差大的落料管上设置缓冲锁气器,在扬尘点除局部采用密闭罩;采用通风及单机收尘器、除尘器等进行收尘净化,尽量减少粉尘污染。 ②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来源于煤堆场以及燃料、物料等装卸和运输过程。项目采用全封闭的煤库贮存燃煤,煤库四周配置喷淋系统,以保证煤炭含水量,减少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煤炭从煤库输送至锅炉采用全密闭的输煤栈桥,并在转运站等粉尘产生量较大处设置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装置;采用密闭罐车或半密闭卡车运输灰渣、石膏,装卸点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道路,并适当洒水防尘。 ③有组织氨排放源主要来自脱硝系统未反应的氨气,本项目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最大程度减少氨逃逸量,同时锅炉空预器出口处设置1套氮氧化物分析仪和1套氨逃逸监测分析仪,用于监控出口NOx浓度和氨逃逸浓度,从而合理调整NH3/NOx摩尔比,最大程度减少氨逃逸量。 ④无组织氨排放源主要来自氨水储罐,主要为装卸过程产生的大呼吸废气。氨水装卸时,氨水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储罐大呼吸废气经加注管线返回槽车,减少无组织氨排放。 | 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氨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 |
废水 | 冷却排污水 | 以清下水形式外排 | 满足浙政发[2011]107号相关要求 |
脱硫废水 | 脱硫废水经配套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回用为煤库增湿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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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排污水 | 降温后排入废水回用水池回用 | 纳管废水最终最终经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 |
化水站废水 | 过滤废水回到净水站进一步处理,不外排,RO浓水纳入废水回用水池回用,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 ||
烟气净化 系统废水 | 湿式电除尘废水可回用于脱硫系统,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煤场喷淋。 | ||
含油废水、各类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 经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 | ||
其它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 ||
噪声 | 噪声治理 |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隔音措施。 ②锅炉及汽机房内壁衬隔声材料,放空管及减压阀设消音器。 ③机炉集中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隔声装置。 ④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 ⑤一次、二次风机、罗茨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器,消声量为20dB以上,同时尽可能室内放置或设置消声器。 ⑥锅炉点火排汽管设置消音器,严禁夜间排空。冲管时必须装设消声器。 ⑦碎煤机采取减震、隔声措施,碎煤车间门窗应尽量紧闭。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
固废 | 飞灰、脱硫石膏、炉渣 | 综合利用 |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理 |
净水站及回用水池污泥 | 委托处置 | ||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污泥 | 需进行危废鉴定,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照一般固废处置,若鉴定为危险固废,则应按照危废的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 ||
废催化剂 | 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废矿物油 | 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树脂 | 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
其他 | 风险事故 | ①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 ②为保证脱硫和脱硝效率,应严格按照相关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控制好Ca/S和NH3/NOX比等操作条件,保证设计的脱硫、脱硝效率。按规范添加石灰粉脱硫、氨水脱硝,并建立相应台账备查; ③布袋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会导致烟尘排放量大大增加,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及时更换,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④烟气排放口须安装在线监测仪,同步监测SO2、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龙游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实施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该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的能源政策,贯彻“以大代小、以高代低、以背压代抽凝”的节能、降耗、减污的产业政策,增加高温高压较大容量的CFB锅炉,降低热电厂的供热、发电能耗,提高热电厂供热的稳定性、经济性。
同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也是相符的;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能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意见的反馈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5701124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7983192 邮箱:liming0923@163.com
3、当地管理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702748
4、审批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15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6日(十个工作日)。
九、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