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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新增电力器材、铁附件、变电构架等产品钝化工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09: 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16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新增电力器材、铁附件、变电构架等产品钝化工艺项目

项目概要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热镀锌加工技改生产线主要设备为酸洗池、水洗池、助镀池、冷却池、热镀锌池、溶剂加热系统,工艺流程为酸洗—水洗—助镀—风干—浸锌—冷却—组装入库。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同时提高产品性能,企业拟在原环评批复中的“冷却—组装入库”工艺之间增加钝化工艺,即“冷却—钝化—包装”,钝化后无需清洗工序,其它工艺不作改变。本热镀锌生产线钝化项目主要为新增钝化工艺,新建钝化池,实施后产品产能不变, 新增钝化加工量20000吨的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仍为年产15000吨电力器材和20000吨构件热镀锌加工的生产能力。综合考虑企业目前20000吨构件热镀锌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未实施生产,同时本次技改项目热镀锌加工生产线新增钝化工艺,待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实施环保竣工验收。2018620日,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区域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1    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情况

项目

保护目标

相对本项目的方位

距本项目的距离(m

服务功能

规模

环境功能

地表水

衢江

N

5250

衢江龙游农业用水区

中河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B3838-2002类标准

灵山港

W

1950

景观娱乐用水区

小河

罗家溪

SW

2310

保留区

小河

大气敏感点

横路祝村

E

530

居住

1203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童家

S

775

居住

158450

庵里

E

1470

居住

3097

周家村

SE

2340

居住

4201200

城南新城

N

1650

居住

8003600

龙港城南花苑

N

1730

居住

3601080

兰桂庭小区

N

1550

居住

5101785

白羊垄

NE

930

居住

6/19

张家坞

NE

995

居住

51160

田铺垄村

E

1190

居住

1035

高仙塘村

E

1350

居住

171460

下陈村

SE

1980

居住

80280

岩头村

S

2030

居住

105368

街路村

S

1750

居住

245645

方坦村

SW

2290

居住

122427

大垄口

SW

1650

居住

66231

方家

W

1650

居住

45158

上杨行政村

W

1850

居住

4461157

下杨行政村

W

1800

居住

3861351

鸡鸣岩

NW

2200

居住

160560

噪声敏感点

厂界及厂界200米范围内)

/

/

工业生产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注: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厂房内将新增一钝化池,该项目钝化池钝化液挥发性较小,同时加入抑制剂,所挥发钝化废气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仅增加一钝化工艺,项目原材料在钝化过程中,工件表面多余的钝化液又回流至钝化池重复利用,同时钝化槽外延设置一定宽度的滴液接受盆,使钝化液回流到钝化槽,保证工件表面多余钝化液全部回流,无钝化液外流。当遇到检修时将钝化液打入储液槽暂存,继续使用,不外排。钝化液中含有铬离子,属于一类污染物,严禁排放。

故本次技改项目的实施,不产生废水,不会增加已批项目的废水产生量,对已批项目的废水水质也不会产生影响。

噪声:经预测,热镀锌生产线正常运行后,厂界昼间噪声可以做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厂界昼间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项目固废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

2    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 t/a

污染物名称

原环评核定量

实际排放量

新 增

产生量

新增

削减量

新 增

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总计

排放量

排 放

增减量

废水

废水量

5850

5850

0

0

0

0

5850

0

CODcr

0.284

0.284

0

0

0

0

0.284

0

NH3-N

0.015

0.015

0

0

0

0

0.015

0

SS

0.028

0.028

0

0

0

0

0.028

0

总铁

0.007

0.007

0

0

0

0

0.007

0

石油类

0.002

0.002

0

0

0

0

0.002

0

废气

颗粒物

1.04

1.898

0

0

0

0

1.898

+0.858

HCl

0.049

0.246

0

0

0

0

0.246

+0.197

0.21

0.21

0

0

0

0

0.21

0

NOx

0.90

0.90

0

0

0

0

0.90

0

SO2

 0.19

 0.19

0

0

0

0

 0.19

0

油烟

0.009

0.009

0

0

0

0

0.009

0

固废

危险废物

/

0

0.9

0.9

0

0

0

0

注: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以现状核查量为准。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序号

污染源

排放方式

处理措施

处理效果

1

钝化液挥发

连续

挥发量较少,主要为水蒸气。加强车间通风

/

8

钝化液

钝化液当使用到一定时间后浓度降低,向钝化槽中添加钝化液(由钝化剂与水配比)调整到工艺要求的浓度继续使用,一般不更换。当遇到检修时将钝化液打入储液槽暂存,继续使用,不外排。钝化液中含有铬离子,属于一类污染物,严禁排放。环评要求企业车间钝化区保洁采用拖把清洁,原料、产品贮存场地设置于室内,禁止露天场所堆放贮存。

噪声

车间降噪设计

对车间设置空心隔声墙、双层隔音窗户等,车间日常关闭门窗生产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强化生产管理

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厂内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厂界隔声设计

加高、加厚厂界围墙,并根据噪声防治设计规范将厂界围墙设计成隔声墙

固废

危险废物

废化学包装物、槽脚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不造成二次污染

其他

应急措施

在各路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加装截止阀门,同时和污水池相通,保证消防水等纳入事故池100m3,避免泄漏至附近内河。对于清下水收集池,应加装应急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关掉阀门,使得受污染的清下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避免受污染的清下水通过清下水管道泄漏至附近内河,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机泵、阀门、电器及仪表等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将会导致废气处理操作事故,这种事故发生概率较高,对此类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对易损设备采取多套备用设计。

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能尽快控制,防止蔓延。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新增电力器材、铁附件、变电构架等产品钝化工艺项目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开泰路西4号。项目的实施符合龙游县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热镀锌生产线钝化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热镀锌生产线钝化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912~2018926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18912~2018926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环评单位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字第2011号)

联系电话:13182018302

人:曾工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四路258裕丰大厦302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

  人:刘红星

联系电话:13906705658

 审批单位

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0-7261937

                              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

2018912

附件:浙江和力电力设施有限公司新增电力器材、铁附件、变电构架等产品钝化工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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