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09: 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设地点:龙游县横山镇腰塘村青垅山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填埋库区部分及二期填埋库区封场、新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和配套工程

建设规模:总投资3856.79万元,封场规模类,封场面积约5.5万㎡;新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日均填埋量7.686t/d,总库容约1.4m3,可服务7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敏感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应急填埋场距离m

人口

所属行政村

环境空气

1

下宅村

NW

1180

1310

7502466

行政村

2

李坞

NW

490

720

60200

属下宅村

3

黄金棚

NW

510

680

2070

4

新塘里

NW

720

930

40130

5

后徐村

NW

1720

1810

5561868

行政村

6

贤求朋村

W

810

900

4411366

行政村

7

脉元村

SW

1570

1570

4101460

行政村

8

项家村

SE

2100

2100

5201655

行政村

9

余岗村

SE

1340

1340

3401020

行政村

10

方野村

SE

2180

2220

280785

属横山村

11

会泽里村

E

2370

2480

4801640

行政村

12

白鹤桥村

NE

2500

2700

3201064

行政村

声环境

1

厂界外200m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

1

塔石溪(钱塘80

W

1700

1700

水功能区:塔石溪龙游保留区水环境功能区保留区目标水质III

2

模环溪(钱塘85

E

2300

2380

水功能区:模环溪龙游保留区水环境功能区保留区目标水质III

3

石岩口水库

SE

370

430

养殖、灌溉

4

腰塘水库

S

1220

1220

养殖、灌溉

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存在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保护资源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胜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封场区填埋气,填埋气采用垂直导气管井收集后至火炬经自动电子点火装置点火焚烧处理后通过7.5m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包括封场区渗滤液和新建飞灰应急填埋库区渗滤液,分别收集后依托现有渗滤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塔石溪。

3)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叉车等,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场界声环境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则该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由项目的工程内容及作业特点可知,填埋场在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且填埋场员工均利用现有管理人员,生活、卫生设施均依托现有填埋场,在此不再考虑新增生活垃圾。

5)生态:随着封场工程的结束,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臭气及渗滤液产生量将得到更有效的控制,对周边的污染减少,有利于生态恢复及生态功能的稳定发展。封场结束后填埋场将进行植被恢复,前期主要种植草坪,在种植初期易遭受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草坪成活后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能力,在进行景观绿化后,整体生态功能将得以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及景观性能提高。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措施名称

主要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填埋气

填埋气采用垂直导气管井收集后至火炬经自动电子点火装置点火焚烧处理;同时垃圾堆场封场后,对其表面将进行全面绿化。

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封场区渗滤液

在填埋场堆体四周坡脚设置渗滤液导排盲沟,在封场中间平台内侧平行敷设渗滤液导排盲沟,盲沟收集的渗滤液由渗滤液输送管,最终输送到渗滤液处理厂处理。

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塔石溪

飞灰填埋库渗滤液

在库底中间设置一条主导排盲沟,主导排盲沟两侧设置支导排盲沟的水平收集导排系统,浸出液流至现状调节池内,再通过现状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地下水

封场区

防渗墙+帷幕灌浆防渗处理

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飞灰填埋库

采用双层衬里防渗结构,库底双层衬里防渗面积945m2,边坡双层衬里防渗面积 4810m2

环保措施

在填埋区范围外侧布设地下水长期监测孔,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将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环境管理系统中;制定相应的预案。

噪声

选用低噪声作业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态修复

封场覆盖系统的建设工程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填埋场已达到稳定化后,考虑土地利用,初步规划将建成苗圃用地,种植经济树木。

/

水土流失

填方区外侧边缘竖面或挖方区内侧边缘竖面应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和运行管理;加强施工动土区的临时覆盖;土方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建筑覆盖和绿化种植;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周边自然植被的保护。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龙游县横山镇腰塘村青垅山,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龙游县域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19429~2018514日)。公众可登陆下方链接下载《龙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龙游县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0-7261937

2建设单位: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吴所长 15057033108

3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毛工/13757017765

单位所在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南部商务西区3号楼水街61

 

 公告发布单位:龙游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告发布时间: 2019-4-29

附件:龙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pdf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