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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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立案调查你单位拖欠民工工资一案。现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24号),因你单位无人签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10日内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5〕024号)内容。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舒心馆2楼
联系人:王尔斌 熊德林 联系电话:0570-701971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