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5- 02- 27 16: 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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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水利、水资源保护等规划政策。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2.负责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林业水利资金的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水利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和水利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3.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4.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5.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县级相关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县级配套工程建设。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调,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11.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3.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1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5.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县本级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6.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水政监察和林业水利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全县涉林、涉水重大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纠纷处理。负责林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7.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建设等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技术支撑、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18.开展林业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林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林业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对外交流,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9. 编制高坪桥水库和佛乡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0. 承担高坪桥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有关验收。

21. 承担高坪桥水库运行管理、水资源调度和保护、防汛防台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

22. 代表政府方履行高坪桥水库PPP项目合同有关工作,承担高坪桥水库PPP项目运营期政府补助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23.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工程、移民等资金使用。

24. 承担高坪桥水库范围内水行政、渔政、环境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

25.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做好佛乡水利枢纽项目报批、征地移民、配套建设等工作。

26. 编制乌引龙游灌区建设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7.承担乌引龙游灌区干渠维修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审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质量与安全、投资控制、工程进度、经济合同、档案资料等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有关验收。

28.承担乌引龙游灌区水资源调度和保护、防汛防台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组织开展引调水水量统计和水费收取工作。

29.承担乌引龙游灌区干渠范围内水行政、渔政、环境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

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龙游县农村水利服务中心和局属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2664.20万元。

(二)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7266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151.69万元,增长130.59%,主要是项目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35.77万元(上年结转12230.21万元),占70.2%;政府性基金收入21628.43万元(上年结转449.64万元),占29.8%。
  (三)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7266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151.69万元,增长130.59%,主要是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4.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08.43万元、农林水支出4992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26万元、其他支出172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16.83万元,占4.7%;日常公用支出614.80万元,占0.8%;项目支出68632.57万元,占94.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664.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035.77万元、政府性基金21628.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4.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08.43万元、农林水支出4992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26万元、其他支出1720.00万元。

(五)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035.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238.26万元,增长269.89%,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04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65.49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404.54万元,占0.8%;农林水支出49925.44万元,占97.8%;住房保障支出279.26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0.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人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271.2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修复及天然林停伐和管护补助。

(7)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133.25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损失性补偿与管护。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佛乡水库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等。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783.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及运转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534.85万元,主要用于龙游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公益林损失性补偿及管护项目、林水业务委托服务费、林水发展管理经费、油茶保供政策奖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衢州市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龙游)、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龙游县双增目标考核年度数据更新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72.6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532.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堤防管理经费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78.05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经费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0373.47万元,主要用于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溉水费补助、林水业务委托服务、林水发展管理经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河道保洁、钱塘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高坪桥水库水质管护及水库矩阵管理建设经费、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支出、高坪桥水库争先创优奖、抽水蓄能工程经费等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9.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


(六)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1.6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41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1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628.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13.43万元,增长22.09%,主要是高坪桥水库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9908.43万元,占92.0%;其他支出1720.00万元,占8.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7915.6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省统筹乡村振兴、农村饮用水统一运维管理经费、高坪桥水库工程PPP项目运行期政府补贴等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应急经费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192.7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等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7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支出。

(八)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 9.5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5.88%。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工作作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不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8.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长0.6%,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1.9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68632.5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指反映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反映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林业和草原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水利方面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放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授予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025年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说明.docx2025年龙游县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2025年龙游县农村水利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说明.docx2025年龙游县农村水利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预算公开说明.docx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2025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