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54/2025-138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25 | |
发布单位: | 塔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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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1010-054/2025-13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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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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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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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
1、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农民的各类经济组织。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和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提供服务,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种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
二、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6675.41万元。
(二)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6675.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799.49万元,下降61.8%,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5.63万元(上年结转1086.82万元),占42.9%;政府性基金收入60.05万元(上年结转1.30万元),占0.9%;其他收入3749.73万元,占56.2%。
(三)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6675.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08.24万元,下降62.0%,主要是政府节省开支成效明显。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75万元、农林水支出514.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4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30.63万元,占22.9%;日常公用支出200.98万元,占3.0%;项目支出4943.80万元,占74.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5.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60.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3.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8.75万元、农林水支出514.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4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
(五)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5.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46.5万元,下降78.8%,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3.05万元,占4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7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3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100.95万元,占3.5%;城乡社区支出500.00万元,占17.4%;农林水支出514.70万元,占18.0%;交通运输支出2.60万元,占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8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118.74万元,占4.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61.25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本级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万元主要用于镇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749.73万元主要用于镇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71.77万元,主要用于镇文物保护等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94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2.97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5.4万元,主要用于本镇退伍军人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0.92万元,主要用于本镇退伍军人管理事务的相关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0.85万元,主要用于本镇重大公共卫生事务的相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7.4万元,主要用于本镇计生人员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镇管理事务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57.87万元,主要用于镇其他农林水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0.6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其他林业和草原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42.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扶贫项目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13.6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8.58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其他自然资源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74万元,主要用于我镇本级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1.6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53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0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44.74万元,下降98.5%,主要是2024年执行数中追加预算金额较大,导致预算小于2024年执行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8.75万元,占97.8%;其他支出1.30万元,占2.2%。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42.29万元,主要用于塔石集镇、泽随集镇整治建设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6.46万元,主要用于塔石镇镇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支出。
(2)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3万元,主要用于我镇社会福利支出。
(八)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2.98万元,下降4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40.0%。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门、单位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支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87万元,增长22.5%,主要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商品服务及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943.8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镇文物保护相关支出。
1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障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是指镇退伍军人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是指镇退伍军人管理事务的相关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是指本镇重大公共卫生事务的相关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是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计划生育其他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行政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镇管理事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是指用于镇其他农林水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是指用于村级其他林业和草原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是指用于村级扶贫项目等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农村公路项目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是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自然资源等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用于镇本级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是指用于塔石集镇、泽随集镇整治建设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是指用于塔石镇镇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支出。
28.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是指用于我镇社会福利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