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2- 12 14: 36 浏览次数:

编号:2025第2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

权利人

备注

1

浙(2021)龙游不动产权第0000494号

邱薇

注销

公告单位: 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2月12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