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251010-014/2025-158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11-11 | |
| 发布单位: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4/2025-15826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11-11
-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住建许字LD25015号 )
发布时间:
2025-
11-
11
16:
35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龙住建许字LD25015号
申请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龙游县翠光四区南门、清波路北侧绿化带(2024年度龙游县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翠光四区)雨污水管道施工)市政道路绿化带绿地临时占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决定书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01月01日有效。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一式叁份,申请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办证中心各一份。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