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4/2025-1582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11-11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住建许字LD25015号 )

发布时间: 2025- 11- 11 16: 35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龙住建许字LD25015号 

申请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龙游县翠光四区南门、清波路北侧绿化带(2024年度龙游县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翠光四区)雨污水管道施工)市政道路绿化带绿地临时占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决定书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01月01日有效。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一式叁份,申请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办证中心各一份。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