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4/2025-1582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11-11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住建许字LD25014号 )

发布时间: 2025- 11- 11 16: 34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龙住建许字LD25014号 

申请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龙游县东华街道荣昌东路南侧人行道(因五莲渠改道工程项目施工需要,需临时占用该路段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移植香樟树1株,用于施工车辆土方及材料等运输)城市树木迁移审批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衢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决定书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7月11日有效。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一式叁份,申请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办证中心各一份。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