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

发布时间: 2024- 09- 29 14: 08 浏览次数: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1

集镇设施配套费

中心城区和建制镇以外的城镇开发边界:住宅类:20/平方米      非住宅类:40元/平方米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综〔2020〕5号;龙游县物价局、龙游县财政局龙价费〔2010〕37号


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城镇开发边界)湖镇 溪口 横山  塔石:住宅类:30/平方米;非住宅类:50元/平方米


2

土地闲置费

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以下,详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发〔2008〕3号、浙政办发〔2000〕221号、浙政发〔2008〕3号


3

耕地开垦费

20元/平方米

浙政发[2008]39号  

财综[2012]47号

浙委办(2012)55号

2014年2月27日前批准占用耕地、园地

40元/平方米

浙政办发(2014)25号

浙土资办(2014)43号

2014年2月27日后批准占用耕地、园地

4

采矿权使用费

经批准出让的矿产资源采矿权,1000/平方公里

财综字〔199974


5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免缴)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浙价费[2018]145号;衢营商发[2020]13号



信息来源: 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