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5/2024-153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8-02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有效性: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浙江精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800吨环保包装材料、12500万张不干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8- 02 11: 55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800吨环保包装材料、12500万张不干胶生产线项目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5号10号厂房1楼

浙江精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以白板纸、牛皮纸、瓦楞纸、不干胶原纸、水性油墨、胶印油墨、BOPP膜、玉米淀粉胶、水性热封胶、水性糊盒胶等为原料,通过切纸、印刷、覆膜、裱瓦、模切、压痕、糊盒、检验等工序进行纸箱的生产;通过切纸、印刷、覆膜、模切、压痕、糊盒、检验等工序进行纸盒的生产;通过切纸、印刷、覆膜、模切、检验等工序进行不干胶的生产。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8月6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