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87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07- 03 10: 15 浏览次数:

吴XX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合理化运营老年食堂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围绕《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条例》、《衢州市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老年人幸福食堂、助餐点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全力推动“助老三件事”落地落实。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位显著增多、覆盖率显著提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质扩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加强。为保障老年食堂长效运行,切实增强居家养老老年人幸福感体验感,我县将持续建立健全助餐服务体系,优化助餐服务质量。

一、继续推行助餐补助政策,稳定运营

一是严格落实我县现行补助政策,根据《龙游县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实施办法》,我县老年人2元/餐的助餐补助群体为低保、低边、特困、重残、重点优抚对象以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对运营中的老年食堂发放3元/餐的运营补助,补助标准可根据经济、物价、养老助餐服务业发展情况等情况适时评估并调整。同时对运营满一年的食堂还有分档发放的星级评定补助。根据统计调研,绝大部分食堂通过收取餐费及民政部门补助,能够实现保本运营。我县将立足“保基本、兜底线”、“不提倡以免费或者超低价格形式提供服务”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尽快完成补助保障。同时提倡各食堂点位提高菜品价格及服务质量,减轻运营压力。

二是优化补助资金渠道,提高慈善资金占比,要求有能力的村社区为老年食堂运营提供配套补助。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团体、乡贤关注老年人助餐公益事业。加强与市监、农业农村、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沟通,完善资金拼盘,形成合力,减轻食堂在场地租金、水电费方面的运营成本。综合利用市监部门主导的“家宴厨房”设施,畅通村集体资金补助老年助餐支出渠道,充分利用乡镇公益性岗位减轻配送餐压力。

二、严格加强助餐服务规范,提升质量

一是集中整治。结合群腐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专项治理方案,围绕资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系统管理、服务质量五大方面,联合驻局纪检组对全县30余家老年食堂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通知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抄告单给相关乡镇(街道),要求立查立改。

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印发《龙游县老年人助餐工作服务规范》,围绕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安全管理、资金管理、服务质量五大方面加强服务规范性,常态化落实自查抽查工作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管理水平。

三、探索创新助餐服务共享,增加营收

立足城区常住人口多、户籍情况复杂的特性,打破城区老年食堂服务边界,就餐老年人可自行选择食堂就餐。鼓励城区食堂共享运营,东华街道子鸣社区老年食堂利用场地租金减免的优势,将对外经营的餐标定为一荤两素10元/餐的价格,是周边地区价格最低的就餐场所。因靠近某工程项目部,就餐农民工人数较多,日均外来就餐人次数达100余人次,能够有效分摊食堂运营成本,增加运营收入。增加溪口未来社区共享食堂作为市场参与主体,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4元/餐的就餐补助,其中财政承担2元,慈善总会承担2元。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开放共享。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事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