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37/2024-1537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 |
发布单位: |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37/2024-15374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4-07-24
- 发布单位: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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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龙政征批后〔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审批意见书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浙土字(330825)A〔2024〕-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龙游县2024年度计划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龙游县詹家共富基本单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辰西花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龙游县科教北街道路工程及龙游县创新路道路工程(龙洲路-虎游路)地块(地块二),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中国特种纸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大南门街区引水入城工程提升泵站,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龙游县城东片区C-12号(地块二),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龙游县城东B-15地块(地块三),土地用途为文化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项目名称 | 被征地 单位 | 土地面积(公顷) | ||
总面积 | ||||
龙游县詹家共富基本单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辰西花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詹家镇詹家村 | 1.8851 | 农用地(除耕地外) | 0.1651 |
耕地 | 1.7200 | |||
龙游县科教北街道路工程及龙游县创新路道路工程(龙洲路-虎游路)地块(地块二) | 小南海镇茶圩里村 | 0.1236 | 林地 | 0.1236 |
小南海镇下章村 | 0.0041 | 林地 | 0.0041 | |
小南海镇周红坂村 | 0.0951 | 林地 | 0.0951 | |
中国特种纸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大南门街区引水入城工程提升泵站 | 龙洲街道兰石村 | 0.0063 | 农用地(除林地外) | 0.0001 |
林地 | 0.0062 | |||
龙游县城东片区C-12号(地块二) | 东华街道 | 0.8875 | 农用地(除耕地、林地外) | 0.0197 |
耕地 | 0.8678 | |||
龙游县城东B-15地块(地块三) | 东华街道 | 0.3579 | 耕地 | 0.3579 |
合计 | 3.3596 | 3.3596 |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龙游县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征地片区综合价补偿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20〕45号)、龙游县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游县征地片区综合价补偿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23〕99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
五、龙游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825)A〔2024〕-0005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9858166289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