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宣传系列——“平安龙游、与我同行”征文绘画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共体、幼共体:
今年是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为进一步挖掘二十年来“平安龙游”建设过程中的生动故事,展现平安龙游建设工作的校园视角,守护、传承我县平安建设蕴含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厚植平安文化底蕴。经研究,决定举办“平安龙游、与我同行”主题优秀作品评比。现将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本次活动以纪念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为主题,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扫黑除恶、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平安三率、反对邪教、法治善治等方面,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感,包括亲历事迹或身边人、身边事,多角度、全方位讲好平安龙游故事。
二、作品类别
本次征文面向全县学生,大赛主要作品分为征文和绘画两大类,征文类参加对象为全县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初高中);绘画类参加对象为全县三年级及以下学生(含幼儿园)。
三、作品要求
(一)体裁要求。作品需紧扣“平安龙游”主题,自选角度,题目自拟,体裁不限,结合自身对平安的所见所闻,抒发所感所悟,推动形成平安龙游、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文风朴实,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格式要求:征文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字体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固定值,28磅,首行缩进2字符。页面设置为上3.7、下3.5、左2.8、右2.6,字数限800字以内,正反面打印。绘画作品纸张统一为A3尺寸。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原创要求。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套改,参赛作品凡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四)权利要求。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择优向各级平安办推荐,并在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营利性宣传中无偿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五)报送要求。征文作品纸质稿一式四份,一份署名(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联系电话),三份不署名。电子稿同时交安监科颜乐汇总。绘画作品统一上交纸质稿,需在作品背面张贴《龙游县中小学生绘画作品评比报名表》(详见附件1)。学生数1000人以上规模学校征文和绘画作品均不超过10篇,其余学校每校每类不超过5篇。
三、上交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以各校收集、初评后递交县教育局安监科的时间为准,逾期报送作品不再参评。联系人:颜乐;联系方式:686753。
四、评审工作
本届比赛评选工作由县平安办和县教育局负责,在学校初评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征文、绘画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0名(奖金3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150元),三等奖50名(平安大礼包一份,价值1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方公布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及奖状,并视情举办颁奖活动。
(二)获奖作品将通过“平安龙游”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平台进行展播。
中共龙游县委建设“平安龙游”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游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