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发布时间: 2024- 06- 07 10: 4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优质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根据《衢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持人民至上,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培育高技能人才、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通过目标导向、改革突破、数字赋能,推动全县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迭代升级,构建更高水平的“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关于印发〈龙游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落实力度,从服务产业、集聚人口、实现共富的战略高度,全体系重构、全要素整合、全周期覆盖现有就业创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聚合效应和倍增效应。促进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全方位发展,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更加精准有力,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撑进一步强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工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体现劳动价值、技能价值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薪酬分配格局初步形成。

——和谐劳动关系基础进一步稳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根治欠薪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增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基本形成。

表1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五年目标

序号

重点任务

指  标

2022年实际值

2023年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26年

目标值

2027年

目标值

1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城镇调查失业率(%)

<5

<5

<5

<5

<5

<5

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44

0.42

0.42

0.42

0.42

0.42

3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就业困难人员

帮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94

3.2

3.7

4.3

4.8

5.4

5

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2022年起)

2.2

3.1

4.1

5.0

6.0

6.9

6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7

7.1

7.2

7.3

7.4

7.5

7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2

2.3

2.4

2.5

2.6

2.7

8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

34.8

35

35.5

36

36.5

37

9

高技能人才占比(%)

32

33

34

35

36

37

10

着力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

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档(元/月)

1840

2150

左右

2150

左右

2460

左右

2460

左右

2750

左右

11

稳步推行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

>40

>50

>60

>80

全覆盖

12

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改革

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次数(万人次)

0.015

0.015

0.015

0.015

0.015

规上企业全覆盖

13

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家次数(万家次)

0.017

0.017

0.017

0.017

0.017

0.017

14

持续深化

“衢州无欠薪”行动

欠薪线索动态

化解率(%)

89

94

94.5

95

95.5

96

15

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成功率(%)

80

75

75

75

75

75

16

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结案率(%)

95.8

94

94

94

94

94

三、重点任务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新时代龙游工匠培育,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率先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落实新一轮高质量就业创业政策及实施细则。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广使用“浙里就业创业”应用。到2027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银保监局,县人行)

(二)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计划,聚焦大龄、长期失业、低保低边、转岗待岗职工、持证残疾人等群体,组织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专项培训,开发870个公益性岗位,组织就业援助月、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完善数据协同,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帮扶对象,多渠道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到2027年,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三)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建设零工市场,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市场等相互补充的服务体系,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发展线上零工市场,推广“浙里找零工”“智享用工”“龙游通人才网”应用,实现零工线上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2023年,建成2家以上零工市场,其中至少建设1家能够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零工市场;到2027年,建成1家省级和市级示范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四)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机制,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完善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联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开展融资服务提质行动,持续加大“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升,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市场主体创新动能保障。开展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027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4件。(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五)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聚焦我县碳基纸基新材料、精密数控和轨道交通装备等主攻产业链、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广“浙派工匠”数字化应用,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到2027年,全县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8万人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

(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遴选试点工作。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7%。(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着力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完善充分体现劳动价值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促进“扩中”“提低”。推广使用“浙里和谐劳动”薪酬模块,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工资合理增长。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27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达到2800元/月左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稳步推行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配合省总建立能级工资集体合同数据库,促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到2023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产改试点经营正常企业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九)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改革。坚持劳动关系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推广应用劳动合同“浙里签”平台。建立健全创建示范活动选树机制,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全覆盖,累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850家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总工会、县企业联合会、县工商联)

(十)持续深化“龙游无欠薪”行动。完善根治欠薪治理体系,强化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通过“无欠薪”复核。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机制,运用“安薪在线”数字应用,推广应用“浙江安薪码”,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总工会)

(十一)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强化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争议源头治理,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组织体系,强化仲裁案前调解,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健全仲裁和诉讼衔接制度,提升仲裁办案公信力。完善“智慧仲裁”数字应用,推广调解仲裁网络服务平台,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推进“无讼指数”综合评价。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4%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十二)推动技工院校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落地。推动技工院校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高素质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到2027年,高质量完成浙江建设技师学院龙游校区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城投公司)

四、数字化支撑平台

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利用现有数字化建设成果和数据资源,构建“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大安全”数字化发展格局,为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细提供强有力的数字化支撑,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力争实现“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精准送达、真实有感、直抵人心。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数据管理工作,促进数据分析利用,持续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赋能体系。

表2  “劳有所得”领域数字化支撑平台

总支撑平台:“劳有所得”数字驾驶舱

序号

重点任务

数字化支撑平台

类别

牵头单位

1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浙里就业创业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2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重点群体就业

帮扶在线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3

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

“浙里找零工”线上专区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4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

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

推广使用

县市场监管局

5

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浙派工匠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6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7

着力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

“浙里和谐劳动”薪酬模块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8

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改革

浙里签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9

持续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

安薪在线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10

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智慧仲裁

推广使用

县人力社保局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其中工作专班由县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县级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专项工作组由县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县级部门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劳有所得”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同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形成工作闭环。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分解“劳有所得”领域核心指标、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制定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层层压实责任,清单式推进工作,加强数字化改革应用支撑,跟踪评价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激励。实行“阶段成效按季督,进展情况按月督,重点工作随时督”,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完成进度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积极宣传引导。在“七优享”工程大框架下,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劳有所得”公共服务宣传,重点围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无欠薪等方面,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图解图说、短视频等,让广大群众知晓“劳有所得”公共服务是什么、办什么、怎么办,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