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37/2024-1529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6-11 | |
发布单位: |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37/2024-15296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4-06-11
- 发布单位: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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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征收土地公告(龙政征批后〔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审批意见书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省政府于2024年6月5日作出浙土字(330825)A〔2024〕-000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龙游县2024年度计划第七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龙游县沿江公路模环乡琚家段提升工程,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龙游县物流综合区02-59-A地块,土地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顺和路改造提升项目,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龙开征S2023-32-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浙源里提升泵站项目,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庙下乡浙源里村应急救援站项目,土地用途为消防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项目名称 | 被征地 单位 | 土地面积(公顷) | ||
总面积 | ||||
龙游县沿江公路模环乡琚家段提升工程 | 模环乡凤基坤村 | 0.3137 | 农用地(除耕地外) | 0.1393 |
耕地 | 0.1743 | |||
未利用地 | 0.0001 | |||
龙游县物流综合区02-59-A地块 | 东华街道办事处 | 2.5136 | 农用地(除耕地外) | 1.5380 |
耕地 | 0.9756 | |||
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顺和路改造提升项目 | 湖镇镇周家村 | 1.2064 | 农用地(除耕地、林地外) | 0.2022 |
耕地 | 0.1592 | |||
林地 | 0.8450 | |||
龙开征S2023-32-1号地块 | 东华街道横路祝村 | 5.2519 | 农用地(除耕地、林地外) | 4.3917 |
耕地 | 0.8188 | |||
林地 | 0.0414 | |||
龙游县跨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浙源里提升泵站项目 | 庙下乡浙源里村 | 0.0927 | 耕地 | 0.0927 |
庙下乡浙源里村应急救援站项目 | 庙下乡浙源里村 | 0.2190 | 农用地(除耕地外) | 0.0802 |
耕地 | 0.1388 | |||
合计 | 9.5973 | 9.5973 |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游县征地片区综合价补偿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23〕99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
五、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龙游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825)A〔2024〕-0003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19858166289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计划七勘界图(1).pdf
计划七_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