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水厂扩建工程 | 扩建工业水厂选址龙山路以南,水厂以东地块;取水泵站选址位于蜡烛台取水泵站下游,张家埠大桥以东 |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拟投资29769.86万元,对开发区工业水厂进行扩建,另选址新建取水泵站和水厂,并新敷设原水管线。其中扩建工业水厂选址龙山路以南,水厂以东地块;取水泵站选址位于蜡烛台取水泵站下游,张家埠大桥以东,本工程取水口位于衢江支流北岸,小溪滩水电站上游约3.3km,工程原水管线由取水泵房接出后沿北侧现状林地—虎游线—现状农田—沪昆高速至水厂内,扩建水厂的设计总规模为10万m3/d,分近、远两期建设,近期先行建设5万m3/d“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常规处理工艺流程,部分辅助生产设施按远期10万m3/d完成土建建设;取水泵站设计总规模10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5万m3/d;原水管线按远期10万m3/d一次性建成,为1路DN1200原水管,全长约1.04km。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环境影响: 大气: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水环境:项目营运期工业水厂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泥脱水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管送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营运期取水泵站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声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泵房水泵、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在82~85dB之间,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成后,噪声经过衰减,对厂界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质回收公司,不合格及边角料回用生产不外排,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