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在保户第一季度不动产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 04- 01 17: 30 浏览次数:

经相关部门对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在保户的户籍、房产、车辆等信息的核查及通过查询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工商登记、低收入保障、残疾等情况的数据比对,经审核,姜飞燕等6户家庭不动产情况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退出龙游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特此公示。 


序号

姓名

不符合原因

1

姜飞燕、 何梓涵

申请人姜飞燕名下房产,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清波路148号(世纪花园.好望角)总1幢,面积50.8平方。

2

徐蔚恒、徐卉

申请人徐蔚恒名下有房产,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北门新区健康路7-8号7-8-2室,面积66.52平方。

3

王信祥、王越超、占慧霞

申请人王信祥名下有房产,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文化路121号104室,面积73.4平方。

4

张亚康

申请人张亚康名下有房产,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疏港大道88号(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二期)C(27)幢面积47.58平方。

5

郑燕、汪根洪 、汪 郑、汪弋州

申请人郑燕名下有房产,位于龙游县小南海镇龙丰路10号南海家苑一期23幢1单元602室,面积125.76平方。

6


周燕贞

申请人周燕贞名下房产转移未满五年,位于龙游县龙洲街道祥云路8号祥云家苑安居工程(龙都锦城)12幢2单元1501室,面积95.4平方。


龙游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