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53/2024-151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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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 2024- 03- 07 16: 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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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政府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    1.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农民的各类经济组织。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提供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镇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镇属湖镇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1498.03万元。

(二)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1498.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8.16万元,增长7.26%,主要是企业税收增长,超收分成收入增加,以及专项项目发展资金到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0.83万元(上年结转354.43万元),占25.9%;政府性基金收入2517.20万元(上年结转1.28万元),占21.9%;其他收入6000.00万元,占52.2%;  

(三)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1498.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8.16万元,增长7.26%,主要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及相关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2.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5.54万元、农林水支出260.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5.51万元、其他支出1491.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17.96万元,占19.3%;日常公用支出214.04万元,占1.9%;项目支出9066.04万元,占78.8%。

(四)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98.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80.83万元、政府性基金2517.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2.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6.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5.54万元、农林水支出260.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8.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5.51万元、其他支出1491.66万元。

(五)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0.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46.39万元,下降40.7%,主要是主要是本年度部分专项款及超收分成善未纳入年度预算,后期需进行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2.30万元,占6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8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3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153.86万元,占5.2%;节能环保支出66.41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260.26万元,占8.7%;交通运输支出18.08万元,占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5.51万元,占5.2%。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1.91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事务管理及相关运行的基本各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14.25万元,主要用于镇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1.43万元,主要用于镇下属事业管理的统计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4.3万元,主要用于镇财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0.42万元,主要用于镇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88万元,主要用于镇文旅事务的基本支出、宣传镇相关事务、8090宣讲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0.0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5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镇干部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8.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镇干部的职业年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事务0.06万元,主要用于镇干部的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17.1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及下属事业管理的计生基本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36.7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2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29.31万元,主要用于镇干部的医疗保险等费用。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事务66.4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污水治理等项目相关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0.3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事务94万元,主要反映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农垦运行、病虫害控制、农田建设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事务20万元,主要反映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145.91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事务18.0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劝导,交通发展项目建设。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事务155.51万元,主要用于镇自然资源保护等事务支出。

(六)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2.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4.04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17.2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824.55万元,增长263.41%,主要是我镇专项债项目较多,专项债资金预算增加,专项债项目包含历史街区改造,区域协调专项项目,龙游县"两江走廊"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025.54万元,占40.7%;其他支出1491.66万元,占59.3%。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5.9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地拆迁项目推进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946.3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3.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490.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收入的支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2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项目经费。

(八)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九)关于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2万元,下降3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单位未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故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2万元,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对方单位(非同城)来我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公用经费呈缩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故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变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7万元,增长5.3%,主要是主要是核算公用经费的在职在编人数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消防用)。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9066.0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主要乡政府下属的综合事业服务中心文化事业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农村优抚其他支出;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支出(项),主要乡政府下属的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的基本支出;其它农林水支出(款)其它农林水支出(项):指其它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农村公路项目支出。

湖镇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公开.xls

信息来源: 湖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