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
2.承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重大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
3.负责拟订全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编制。
4.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
5.负责对全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信访等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会会办政策适用、特殊户补偿安置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70.97万元。
(二)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70.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39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9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70.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39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0.36万元,占78.3%;日常公用支出44.84万元,占12.1%;项目支出35.78万元,占9.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0.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70.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0万元。
(五)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39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41万元,占7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24.81万元,占6.7%;住房保障支出31.30万元,占8.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76.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其他卫生健康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3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保障。
(六)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25万元,下降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25万元,下降0.4%。主要用于接待外来人员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内接待采用小奔通自行支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本级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8万元,下降13.6%,主要是福利费预算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5.7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