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3/2024-1512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公开日期: | 2024-01-15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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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1010-023/2024-15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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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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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4-03-07
-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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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3年,龙游县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及任务,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职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为原则,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我县卫生行政执法效能考核全省排名从C档跃至A档,并列全省第一;位列全市第一。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
全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定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讨论。执法人员通过卫生监督系统网上培训、请专业人员讲课以及案例分析等方式学习,大大提升了法治意识,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建章立制,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我局为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建立了局对所层级法制稽查和卫生监督所内部法制稽查制度。新修订了《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重大复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个人单处罚款2万元以上或处罚没款合计2万元以上的案件;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单处罚款10万元以上或处罚没款合计10万元以上的案件,列入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调查事实不清或者有失偏颇、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把关不严,导致案件处理有失公允,甚至办成错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及随机抽检结果。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影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卷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2023年度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1件。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通过强化领导,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精简申报手续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努力打造卫健系统政务“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优良服务环境,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最多跑一次”获得感,避免群众往返跑、来回跑。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局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599件,已办结1599件,其中医师执业许可355件、护士执业许可783件、医疗机构执业(内资)许可47件(其中新注册3件、变更28件、注销16件)、诊所备案71家(其中新备案22家、转备案49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246件、集中式供水单位(延续)1件、放射诊疗许可22件、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15件、医疗广告审查9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28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审批)1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审查8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6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注册)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备案2家。
五、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023年,共立案查处并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94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131件,涉及公共卫生领域75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9件,涉及职业卫生领域19件,涉及传染病卫生领域28件,简易程序案件4件,涉及公共卫生领域1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2件,涉及职业卫生领域1件,一般程序案件163件,涉及公共卫生领域126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17件,涉及职业卫生领域1件,涉及传染病卫生领域11件,涉及放射卫生领域4件,罚没款收入共881780元,其中违法所得46980元。2023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适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单位共117家。非现场执法案件32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认真抓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一)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关于开展衢州市2023年度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我局对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暗访线索交办单中的5家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依据检查结果,对4家机构立案处理。此外,我局根据投诉线索和“12345”举报热线,通过媒体、广告、朋友圈等多种方式搜集非法医疗美容线索查处无证医疗美容场所和个人,共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5起,没收违法所得4.37万元,罚款金额44.98万元;查处1家医疗美容机构未按规定邀请会诊医师和未按规范书写医疗文书案,处罚4.8万元。
(二)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根据《2023年度衢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我局积极参与县际交叉执法检查,对柯城区、衢江区等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并会同衢州市和兄弟县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对龙游龙州医院、龙游骨科医院和龙游县溪口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重点内容为许可及科目设置管理,临床用血安全、放射诊疗管理、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放射防护不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均予以立案处罚,3家医疗机构共处罚2.45万元。
(三)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法治意识,压实医疗废物处置主体责任,完成“无废医院”创建任务。我局将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融入到国家级、省级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中,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自查情况、整改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及日常清洁消毒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及台账登记等情况。共出动监督人员357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29余家,共立案31起,其中28起予以轻微不予处罚,其余3起共计罚款0.3万元。
(四)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双随机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厂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场所、清洗设施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着装及操作使用;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标准情况和消毒后餐饮具包装上标注内容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五)开展抗(抑)菌制剂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工作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印发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函〔2023〕14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所在双随机基础上检查全县17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其中1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优秀单位3家,合格单位13家。除此,还对重点加大辖区内零售药店、母婴店、婴幼儿洗浴场所等经营使用单位抗(抑)菌制剂的检查抽检力度,抽查辖区内母婴店、零售药店、修脚店等抗菌制剂零售单位6家,并抽取同一类4个产品送检,未发现添加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等。
(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各类工作
《浙江省2023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学校应把学校卫生工作自查作为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重要抓手,根据“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查询统计,全县春、秋季开学期间43所学校均完成了学校卫生自查工作的全部内容。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抽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3〕23号)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5家托幼机构和9家中小学校进行采光照明抽检,对存在不合格项目的机构已通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11月回函通告各机构的不合格项目均已整改。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3家托育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七)开展夏季游泳场所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开展以游泳场所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7-8月对辖区各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对辖区 7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质展开全面的监督抽检,全县经营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和水质抽检覆盖率100%。并对3 家予以立案查处。
(八)开展“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行动
根据要求,每季度对 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10 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每一季度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工作,重点对 5 家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水源水、管网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抽样 38份,检测结果均合格,并及时在龙游政务服务网上公示。
(九)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从提升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及提升集中消毒餐具的卫生,保障社会老百姓的“舌尖上的安全”为出发点,通过集中消毒餐饮具智能化监管系统的建设,实现“智能追溯+社会监督+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实现老百姓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浙里办、龙游通实现查询每个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追溯,社会老百姓输入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批号,可以查看生产日期、消毒日期、有效期、生产视频片段等信息,实现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全流程追溯,2023年餐饮具智能监管系统被省局评为全省首创项目。同时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试点项目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重点环节风险智控”项目试点,全县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1家疾控监督员试点单位均上线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重点环节风险智控,实现消毒供应中心等场景智能监管应用与省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重点环节风险智控在线应用平台数据互通。依据《2023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效能监测》,拓展“数智卫监”应用覆盖面,辖区内游泳场所按要求接入“游泳场所三色分级智能监管”新增2家,辖区内住宿场所(含民宿)按要求覆盖2个智能监管场景6家,辖区内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按要求接入省“职业健康在线”新增1家。
(十)规范执法,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
2023年共完成双随机473家,案件查处率27.5%。其中完成国家双随机193家, 监测任务数60家,案件数55件,国家双随机查处率28.5%,监督完成率93.3%,监督完结率100%,监测完成率100%;省级双随机任务数280家,完成280家,任务完成率100%。案件数75件,省级双随机查处率26.8%,检查结果已公示280家,公示率100%。2023年跨部门联合检查32次,其中联合部门包括公安、人社、文旅、市监、消防等10个部门,共涉及81家单位。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
树立“敢于争先,争创一流”的思想,紧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效能”主基调,以依法履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和扶持专业领域骨干人才,全面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提档升级,加快卫生监督专业化水平、数字化能力和破难题本领建设,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监督等各项工作。
1.开展医疗美容执法专项工作。将规范医疗美容列入2024年工作重点,召开县内美容机构开展培训,对存在线索的机构进行检查,对有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依法执业检查。
2.开展职业健康监管领域“助企@健康”行动。组织力量走访企业,尤其是相对较多的乡镇街道,完善“卫企在线”中用人单位数据,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提升全省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安排,助力用人单位预防、减少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全面促进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办案
1.以案卷规范化管理为抓手,查找解决行政执法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充分研判在依法履职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强化执法人员的办案责任,提升案卷质量。
2.树立监督员爱岗敬业、争优创新的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从思想认识抓起,改变监督员“要我干”的观念、建立“我要干”“要干好”的理念、达到“能干好”的效果。
3.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监督员业务能力和办案规范性,促进卫生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改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树立全新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统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
对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省卫健委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清单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效能监测指标、县营商环境建设考核指标,统筹安排、提前谋划,争取尽早、尽快、优质完成各项指标。
附件: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