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龙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精神,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4年度龙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4年度龙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度龙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 承办单位 | 法律 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关于推进龙游县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 龙游县 人民政府 | 龙游县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龙游县备战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实施方案》(龙委办发〔2024〕1号) | 1.2024年5月,形成初稿; 2.2024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 3.2024年7月,风险评估; 4.2024年8月,开展合法性审查; 5.2024年10月,提交县政府决策; 6.2024年11月,发文公布实施。 | 2024年11月 |
2 | 巨龙路提升改造工程 | 龙游县 人民政府 | 龙游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1.2024年3月,起草初稿; 2.2024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 3.2024年5月,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4.2024年5月,开展合法性审查; 5.2024年6月前,提交县政府决策; 6.2024年6月,印发实施。 | 2024年6月 |
3 | 龙游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龙游县 人民政府 | 龙游县 农业农村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3+X”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衢政办发〔2021〕21号) | 1.2023年12月,形成初稿; 2.2024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 3.2024年1月下旬,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4.2024年3月,开展风险评估; 5.2024年4月,开展合法性审查; 6.2024年4月,提交县政府决策; 7.2024年4月,印发实施。 | 2024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