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8/2024-1513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市监〔2024〕18号 公开日期: 2024-02-26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有效性: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09:57 浏览次数:

中共龙游县委员会、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3年,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地方重点工作和本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指挥、枢纽、保障作用,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本局2023年法治政府(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全面推进清单管理制度。以“浙江省统一事项库管理系统”为依托,将121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裁决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7项行政奖励事项、2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事项、40项行政备案事项植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持续优化市场监管事项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继续引领政务服务由“线下办理”转向“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由“可办”转向“好办易办”。同时将市场监管行政权力颗粒最小化,分解为1090条行政检查权力、1244条行政处罚权力、40条行政强制权力、11条其他权力,一并移入“监管事项管理”库,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进一步明晰“权力名称”、“权力来源”、“权力依据”、“权力内容”、“监管对象”等,切实厘清市场监管法定职责范围。

以涉企行政处罚事项为重点,落实推广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清单制度。对食品、广告、网络交易等高频发生的低危害违法行为,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依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容,让每一个案件“罚单”既合法又合理。截至目前,对28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50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减轻行政处罚。

2.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办法》的要求,制定下发了《龙游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并与县营商办联合下发了《龙游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的通知》,全年制定单部门任务59个,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任务83个,完成单部门任务59个、部门联合检查任务83个,到期任务完成率100%,信用规则引用率100%,跨部门监管率60%,公示率100%。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累计成功修复4家企业7项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企业主动注销8家。提前修复企业行政处罚公示13条。

3.充分发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纵深推进企业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结合龙游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响“海纳百川 天下龙游”品牌等工作,落实注册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3年累计办理企业开办1020次,100%通过网办办理。其中全流程网办的有984次,占总量的96.47%,市场主体办理时间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同时稳步推进个体工商户经营权转让。强化与税务部门数据的互通互享,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一窗受理”,今年累计457家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经营者变更登记。启动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自由迁移、持续经营”,实现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累计办理个体工商户迁移3户次。

落实准入准营“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涉企高频事项“一件事”向“一类事”、一个关节向全链条、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全面升级。今年已累计受理全流程准入准营“一件事”申请220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扩大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加强与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今年已办理企业注销562户次,其中简易注销296户次,占总量的52.67%。

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成立龙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龙游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协调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等,聚焦招投标、工程建筑、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对存量政策措施和增量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做法和规定进行清理废除或修改。自开展行动以来,龙游县共增量审查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文312份,其中经审查未出台1份;共存量清理审查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文件133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全力避免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食品安全执法。2023年组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共计1192批次,其中地产食品专项检验430批次,水果专项检验48批次,学校食堂专项抽样213批次,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流通)抽检抽样2批次、检验36批次,重点风险隐患治理(餐饮)检验24批次,香辛料检测专项检验30批次,护航亚运餐饮店专项抽检检验11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检验207批次,流通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检验23批次全部合格,“百姓点检”省派任务检验6批次,你点我检专项检验39批次等等。共处置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48起。同时紧盯地产糕点生产企业,开展糕点类专项整治。通过查原料、查生产、查贮存、查销售,确保面包糕点类生产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净化糕点行业的环境。累计查办此类案件3件,罚没款5.05万元。聚焦节日热点食品,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聚焦中秋、端午、国庆的假期的月饼、茶叶、粽子等食品,对辖区内大型商超、糕点店、土特产店、茶叶经销店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格处罚。累计检查经营主体45家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2.聚焦特种设备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科所队联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专项检查,强化与供电、住建、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推进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对于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及时立案查处。全局累计办结特种设备案件21件,罚没款57.25万元,比去年全年查办案件数增长200%,罚没款同比增长156.7%。

3.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今年开展各类产品监督抽查共176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88%。其中,生产领域抽检51批次,流通领域抽检125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共39批次,其中生产领域3批次,流通领域36批次,针对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均积极组织后续处置工作。并向县公安局移交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线索1条。

4.强化知识产权调解机构及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建设,构建知识产权领域司法行政双重保护体系。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协同配合,完成5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前调解,1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调解,以及1期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专题培训。同时强化对前期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完成1起行政调解。深入开展“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化使用。全县累计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82件,罚没款数为76.05523万元。其中我局查办的“龙游某珠宝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商标专利案件行政执法类第二名。

5.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亮剑2023”、燃气行业治理行动、扫黑除恶、非法传销打击、医用氧专项整治、执业医师在岗问题、广告专项治理、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非法加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领域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各重点区域执法工作。全局累计立案475件,有5个案件被评为典型/优秀案例。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目录878项(其中衢州地方立法赋权15项)、经信部门划转市监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目录12项、商务部门划转市监部门刑事的行政处罚目录63项、市监部门划转其他部门行使的处罚目录1项;行政强制目录27项进行了公示。同时对于查办的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处罚结果在经过脱敏后,同时还通过《浙江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推送,完成省域内的社会公示工作。

利用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载体,采取纸质、电子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我局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目前已配备笔记本电脑8台、移动电源1台、稽查移动执法工具包21个、执法记录仪31台、便携打印机11台、网络存储器1个、照相机6台、录音笔3个、小型无人机1架,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落实到位。

对依法经过听证、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争议较大的、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等六类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属于本局的职责范围、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适用是否恰当等。截至目前,我局对罚没款超过5万元、从轻幅度较大及减轻处罚等重大案件均坚持法制审核以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法制审核率达到100%,现已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44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实现对执法干部的取证、迁证、销证的全程电子化管理。目前我局共有持证执法干部153名。积极创新开展“强党建 提能力 转作风 树形象 强督考 促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系列提升行动,以培训、交流、授课、激励等多渠道多措施促进全局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政治素质、执法水平、监管能力、业务技能、文化素养。同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培训每年不低于50学时。线下我局结合周一学习会开展4次重点普法培训,共176人次参加。今年6-7月,全局共有157名干部参加2023 年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班,旨在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专业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增强综合素质,促进全局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制定出台《办案积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促进执法工作有力发展、稳步提升,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并非罚没收入)作为评比本局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的重要参考以及推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以便进一步加强全局执法工作并激励干部。

(五)加强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

2023年以来,收到行政诉讼5件,结果均为维持;收到复议23件,结果为维持或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共17件,2件仍在审理中。

努力强化系统内“执法监督下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以评促优提升执法质效,采取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岗位轮岗实践、典型案例研讨沙龙等方式查问题、找错误,借此自省吾身、熟悉法条,进一步明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截至目前已有12人次办案人员完成轮岗,并举办了“公司住所与其他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的区别”“别直参属于食品、药品还是药用植物”“处罚决定书中的自由裁量说理应该怎么写”等3期研讨沙龙。

纠正行政复议败议案件,以败促改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剖析败议原因,进一步压实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扭转对被纠错案件“不当一回事”的漠然态度,切实转变依法行政理念,正确认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将每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作为一节贴近执法的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胜的清楚,败的明白”,推动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持续提升。并加大行政监督约束力度,以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为标准,对法律适用不准确、办案程序不到位、案件证据不充分、处罚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等问题即查即改,并追究相关承办人责任。截至目前,已对1名工作人员、2名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做到既不让个人问责落空,又吸取经验教训,督查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六)逐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等,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导学促学督学的“头雁效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积极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

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干部队伍法治水平提升工程,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已有5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人获得公职律师证,并于2022年度成立了“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工作室”,截至目前,承担了5起行政复议案件和2起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另有2名干部已于2023年度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局政策法规科承担局级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另在6个市监所(分局)、行政执法队内均配备了兼职案件审核员。连续多年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聘任浙江嘉志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承担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评估、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工作。

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监督执法全过程,对于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采取警示告诫、集中约谈、入企提醒等方式,主动开展指导帮扶,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的法治教育,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把依法履职、文明监管、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的普法实践。全年组织开展3·15法制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质量计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等多种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8090理论宣讲、现场直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今年以来,我局已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宣讲活动20余次;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7件,发布餐饮红黑榜7期;开展2次随机查餐饮直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吸引5.9万人次观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足。随着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上级向基层下放的职权增多,但基层执法力量显然没有跟上进度,同时,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也相对落后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速度。

(二)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滞后。市场监督管理涵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压力较大。同时,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方法少、成效低,而且由于监管力量和效能方面的不足,导致事中事后监管整体相对滞后。

(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较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统一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局、省市局也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但多为原则性的要求,且由于市场监管囊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多个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监督管理,故基层在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方面仍然缺乏指导,仍是基层亟待解决的难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深化法治学习领导带头。主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本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按照《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安排,将法治学习、普法工作量化到各单位,提醒督促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的法治理论。积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善用“学法考法说法”“学法用法”“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等载体,督促全局上下强化法治学习。

(二)发挥法治建设领导职能。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内的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2023年度,亲自部署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的法治市场监管评价工作两次以及衢州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一次,召集各所(分局)、执法队、县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并在总局至衢州市实地验收之前对相关的评价资料开展初审。同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核查迎检工作。

(三)突出法治推进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整个领导班子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各条业务线的年度工作规划中,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任务,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领导班子做到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汇报或专题汇报。2023年度上半年,局领导班子即听取了政策法规科关于《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我局当前遇到的职业索赔人行政复议问题,形成了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振执法人员信心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完善法治学习制度

完善本单位内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考核。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法、说法”活动,保证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聚焦民生,加强队所联动,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工作。强化市场交易、价格秩序、广告发布、计量检定、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重拳出击整治市场乱象,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三)搭建社会普法平台

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消薄所、三星级市监所为契机,打造直面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普法教育基地,致力于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提升市场主体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特色性的法治知识普及活动,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添砖加瓦。

龙游县市监局将持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统筹落实“法治立局”战略,围绕地方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结合本局“13416”工作思路,坚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把主线、守底线、追高线,力促市场监管法治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