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4/2024-157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12-30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有效性:

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入户调查通告

发布时间: 2024- 12- 30 15: 19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因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对列入本项目征收范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详见龙游县佛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月8日止。

二、调查登记事项

征收工作人员按上述时间上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4.未经登记的房屋,应当提交认定所需合法有效的权源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其他事项

1.被征收人未按本通告配合征收部门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且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造成不利后果的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2.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家等候调查登记的被征收人,请于2025年1月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龙游县石佛乡石佛村物业综合楼二楼国有土地征收组办理调查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