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2-03 17:05 浏览次数:

编号:衢龙特殊工时许〔2024〕52号

浙江赞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日依法受理(编号:衢龙特殊工时许〔2024〕5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岗位名称

起始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长途运输员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高管专职驾驶员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销售人员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网约车司机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房产中介

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